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6〕42号),加快培育智能机器人产业链链主企业、开放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培优一批创新产品,现就组织开展湖南省智能机器人产业链链主企业培育对象、典型应用场景和创新产品遴选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聚焦工业机器人、服务消费机器人、特种作业机器人等领域,覆盖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整机研发、中试验证、智能制造、场景应用、数据反馈等产业链环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遴选一批链主企业培育对象、典型应用场景、创新产品,省市联动常态化加大扶持力度。
二、遴选培育事项
(一)链主企业培育对象
面向整机制造、核心零部件、关键材料、软件算法和系统集成与应用服务五类企业,重点遴选资源整合能力强、创新引领作用突出、产业带动效应显著的链主企业培育对象,支持其跨行业整合资源、牵头组建创新应用联合体、承接国家级和省级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向技术输出型、生态运营型企业转型。申报主体为在湖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登记注册时间原则上满2年,主营业务属于智能机器人产业链范围的企业。
(二)典型应用场景
聚焦《实施意见》明确的生产线改造、教育教学、医疗康养、物流配送、文旅体验、应急救援、智慧农业、智能建造等细分场景需求,覆盖工业机器人、服务消费机器人、特种作业机器人等领域,且已在真实业务环境中落地运行的应用场景,分为工业制造、服务消费、特种作业和其他创新场景四类。场景智能机器人供应单位(设计研发、整机制造、系统集成、软件算法等企业)或用户单位均可作为申报主体,可单独申报,也可由用户单位与智能机器人供应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应明确1家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鼓励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带头开放场景。
(三)创新产品
围绕整机、核心零部件、关键材料、软件算法、系统集成与应用服务,重点培育已完成研发并实现量产或具备量产条件、尚未实现大规模市场推广的创新产品,包括多关节工业机器人、协作机器人、移动机器人(AGV/AMR)、服务消费机器人、特种作业机器人、人形及具身智能机器人等整机,RV/谐波减速器、一体化伺服关节、伺服电机与驱动器、运动控制器、视觉力觉触觉传感器、高性能编码器、机器人专用芯片、轻量化柔性执行器、关节模组等相关核心零部件,轻量化合金、PEEK特种工程塑料、高能量密度储能材料等关键材料,以及机器人操作系统、具身智能算法与模型、高质量数据集、仿真测试工具链、二次开发平台和面向典型场景的整体解决方案。申报主体为上述领域的研发生产企业。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限制类产品,仅以贴牌代理、简单组装形式提供且无自主设计,或已在省内实现大规模推广应用的产品,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三、申报条件
(一)共同条件
1.申报单位在湖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链主企业培育对象申报登记注册时间原则上须满2年。
2.近2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及环境污染等事故,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经营状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与申报事项相匹配的持续投入能力和专业人员,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申报事项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安全环保和市场监管要求,涉及的合作协议、知识产权和数据权属清晰、无争议。
(二)链主企业培育对象专项条件
1.规模实力
整机、系统集成及应用服务类企业与智能机器人产业链相关的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核心零部件、关键材料、软件算法类企业与智能机器人产业链相关的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市场前景好、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或填补省内空白的新投产企业、创新型企业可适当放宽。
2.产业引领力
主导产品技术先进,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同行业前列或全省同行业前三,在供应链整合、创新平台建设、标准制定等关键环节具有较好基础,具备向技术输出型、生态运营型企业转型的条件。
3.产业带动力
在省内建立稳定的上下游配套协作关系,带动省内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不少于5家,近两年组织实施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
4.自主创新力
建有研发机构,上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软件算法等领域不低于10%);拥有省级以上研发创新平台或资质,包括但不限于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拥有发明专利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
5.企业治理力
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经营业绩和经济效益良好,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已上市、上市储备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优先。
(三)典型应用场景专项条件
1.技术成熟度较高。已至少在1个真实生产生活场景中应用,能够切实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引领作用和较好的推广前景。
2.应用方案先进适用。能够体现机器人与先进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深度融合,涉及的效率、精度、可靠性、成本效益等关键指标具有较强领先性,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机器人产品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相关纠纷问题。
3.应用场景清晰。场景需求源于真实的生产生活或公共服务环节,作业任务、业务量和替代目标明确可核验,属于常态化、持续性安排,非临时性、展示性部署。场景描述应突出重点、言简意赅、逻辑严密,体现产业需求、应用难点痛点、技术路径、推广价值等,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4.智能机器人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具备与场景相适应的功能安全、人机协作安全设计方案。智能机器人作业行为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四)创新产品专项条件
1.产品创新性
产品在结构、功能、材料、工艺或算法等方面有实质性创新,创新点明确、可验证;由申报企业自主研发或主导设计生产,拥有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且权属清晰,建有研发机构,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的优先。
2.技术先进性
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或填补省内空白、可实现进口替代。
3.量产成熟度
产品已实现量产或具备量产条件,上年度已形成实际销售收入或完成首批交付,仅完成实验室研制、样机试制的原则上不受理;具备稳定的批量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和检验检测手段,产品一致性、可靠性和使用寿命有保障,已通过第三方检验检测或重点用户应用验证。
4.市场成长性
目标市场和用户群体清晰,销售及市场增长预期良好,具备规模化推广潜力。
5.迭代可持续性
上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软件算法等领域不低于10%),具有明确的产品迭代升级计划和稳定的研发团队。
四、申报与遴选程序
(一)主体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向当地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报,如实填报对应附件中的申报表,并提供企业情况介绍及发展规划、场景建设方案或产品创新性及产业化方案、相关佐证材料,并附诚信承诺书。同一主体可同步申报多个事项,按申报事项分别填写对应附件,并分别装订成册。
(二)市州初审推荐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本地区申报项目及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项目择优排序后,将推荐文件和推荐汇总表扫描上传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并于2026年9月11日前报送纸质文件一式2份(正式推荐文件和推荐名单汇总表,申报材料随推荐文件一并报送,无需附报项目申报资料)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一处,并将项目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gcjxzb@163.com。
(三)省级评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并对关键技术指标、量化成效进行核验,视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分别形成链主企业培育对象、典型应用场景和创新产品候选名单。
(四)公示公布
候选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发文公布。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两套,材料指定签章处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所有提交的申报资料不予退回。
(二)申报材料应当完成脱密处置,严禁载入各类涉密信息、敏感内容。
(三)申报单位对全部申报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合规性承担主体责任。一经查实存在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情形,即刻取消其申报参评资格。
联系电话:陈聪,0731-88955398
项目管理系统网址:
https://222.244.103.250:8181/pmp/a/login#
邮箱:sgcjxzb@163.com
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邮编:410004
附件: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