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人工智能〔2025〕358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有关单位和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智赋万企”行动,规范、有序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服务,按照《深化“智赋万企”行动 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湘工信人工智能〔2025〕325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智赋万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诊断范围
对具有数字化转型意向的工业企业实施评估诊断。2025年度诊断企业数量为3000家左右,各市州诊断企业目标数量详见《2025年各市州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企业目标数量表》(附件1,以下简称《目标数量表》)。已获得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支持的企业,不重复纳入评估诊断范围。
二、补贴标准
各市州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服务商对具有数字化转型意向的工业企业开展诊断服务。省级财政对各市州购买诊断服务费用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根据诊断层级分为两档:工厂级诊断和产线(车间)级诊断。拟接受诊断的企业须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szgx.miit.gov.cn/zzyszh/)完成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通用评估,且评估结果达到L1及以上级别,方可纳入诊断范围。
(一)工厂级诊断。聚焦企业整体数字化水平评估诊断,申请企业须达到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通用评估结果L2及以上级别。对每家企业的诊断服务费用按不高于2万元标准进行补贴。
(二)产线(车间)级诊断。聚焦生产线或车间的数字化水平评估诊断,申请企业须达到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通用评估结果L1级别。对每家企业的诊断服务费用按不高于1.5万元标准进行补贴。
三、诊断步骤
按照以下六个步骤开展评估诊断工作:
(一)工作启动。(10月底前完成)
1、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不低于《目标数量表》的数量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数字工信”平台开展线上自评估,并指导企业填写《2025年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企业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
2、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后,择优确定数字化基础条件好、转型意愿高的企业作为诊断对象,汇总形成《2025年XX市州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企业名单》(附件3,以下简称《诊断企业名单》),于2025年10月20日(周一)前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诊断企业名单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得更改。
(二)诊前宣贯。(10月底前完成)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各市州开展诊前宣贯活动,系统解读《湖南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工作指引(2025年版)》(附件4,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2、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介绍湖南省“智赋万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平台(网址:https://zfwqszzd.hncaiicloud.cn/,以下简称“诊断平台”)功能,并进行操作演示与答疑。
(三)服务商采购。(11月底前完成)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财政厅根据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上报的诊断企业数量及补贴标准,预拨诊断服务补贴资金,待验收完成后据实清算。超出补贴标准的费用,由各市州自行承担。
2、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据《工作指引》,通过公开招标等政府采购方式完成诊断服务商采购工作。服务商应具备在湖南本地实施诊断的专业团队,已完成不低于30家工业企业诊断或改造。
3、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在诊断服务商采购完成后,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备中标服务商名单。
(四)诊断实施。(2025年12月-2026年2月)
1、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中标服务商开展诊前动员培训,明确诊断实施标准和要求。
2、诊断服务商组建专业化团队,深入企业现场,按照《工作指引》严格执行诊断流程,全面开展评估诊断。现场评估诊断结束后,及时在“诊断平台”提交过程材料及《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报告》(附件5,以下简称《诊断报告》),并协助诊断企业在平台完成诊断服务评价。
(五)验收总结。(2026年3月底前完成)
1、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诊断平台”审核《诊断报告》,组织专家对诊断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2025年XX市州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总结报告》(附件6)。
2、对于通过诊断后投入数字化改造的企业,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以《诊断报告》为基础,跟踪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建设进展,并在有关项目申报、资金支持中优先考虑和重点推荐。
(六)工作评估(诊断工作完成后)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市州评估诊断工作开展工作评估。组织专家对各市州的评估诊断工作进行抽查,核查企业反馈的问题,对不符合规范的诊断服务要求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同配合。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应建立市、县两级联动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保障措施,确保诊断任务高效完成。
(二)规范使用资金。各市州应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服务质量管控,保障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三)确保实际成效。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突出企业主体地位。鼓励市州建立诊断监理机制或引入第三方监督,全程监督诊断质量。组织开展诊断工作满意度评价,确保诊断工作取得实效。
(四)扩大宣传影响。加强诊断工作宣传,深入挖掘和总结典型经验与成功做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通过“智赋万企”行动工作专报予以推介,并结合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智能制造进园区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营造良好氛围。
(五)深化成果应用。将评估诊断成果作为衡量各市州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进展成效的重要参考,将评估诊断结果作为企业申报“智赋万企”相关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陈可旺 0731-88955549
诊断平台技术支撑 喻 昕 0731-82809198
附件: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