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湖南省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5年度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26年03月31日 11:44 【字体:
  

湘工信〔202694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1号)要求,依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的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对2025年度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389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5〕77号)、《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3号)等文件,2025年度中央财政下达我省节能减排补助资金81,506万元。其中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资金69,626万元,用于支持符合要求的2021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2022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和已推广但尚未完成清算的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预拨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预拨奖励资金11,880万元,用于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奖励资金预拨。

2.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度总体绩效目标为:(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方面:支持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推广应用,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产品消费各部门紧密配合,不断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合力,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使用。(2)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预拨奖励方面:支持提升农村地区“薄弱环节”的公共充换电服务保障能力,激发试点县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培育符合试点县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发展特点的充换电应用场景,完善提升县级邮政快递网点、农村物流节点、农村客货运场站、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农村公路沿线、交通综合服务站等适宜新能源汽车充电场景的服务保障能力;培育新技术新模式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省内资金安排情况

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389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5〕77号)文件要求,及时下达相关资金省级层面不进行二次分配。其中2024年12月3日《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4321号)下达补助资金35,163万元,2025429日《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湘财〔202565号)下达补助资金46,343万元。

2.预算分解下达情况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方面,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分配资金38,845万元,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分配资金6,630万元,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分配资金5,177万元,长沙梅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分配资金1,661万元,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分配资金1,066万元,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资金12,801万元,湖南恒润汽车有限公司分配资金164万元,衡阳智电客车有限责任公司分配资金2,690万元,常德中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分配资金572万元,大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分配资金20万元。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预拨奖励资金方面常德市临澧县分配资金1,980万元,常德市安乡县分配资金1,980万元,张家界市慈利县分配资金2,376万元,张家界市桑植县分配资金1,584万元,岳阳平江县分配资金3,960万元。

3.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度照总体绩效目标对相关指标进行了细化(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具体绩效指标为:有运营里程要求车辆满足要求比例、车辆纳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比例、车辆技术参数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参数一致性,三项均为100%符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显著提升,社会认可度显著提升,节能减排效果有所提升,受益企业、群众满意度90%。(2)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预拨奖励资金具体绩效指标为:档地区年度功率利用率2025年≥5.0%、2026年≥5.5%、2027年≥6.0%;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用于符合试点政策要求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比例、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应面向全社会开放比例、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20kW比例新建充换电设施接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平台的比例四项均为100%符合;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可用率99%;充换电设施支持管理政策体系有所完善;年度新建充换电设施数量(台)目标标准桩完成率、年度新建充换电设施总功率(千瓦)目标完成率、年度新技术新模式任务目标完成率三项均为100%完成;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明显提升;方便县域新能源汽车充电用户数显著提升;县级邮政快递网点、农村物流节点、农村客货运场站(包括乡镇运输服务站、农村客货邮站点等)、交通综合服务站等场景覆盖率显著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与高速公路出入口(3km范围内)、“四好农村路”等衔接情况有所改善;节能减排效果有所提升;试点期间新建充换电设施可持续运营年限6年;试点期间试点县充换电设施空间布局整体合理性有所提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6年2月至3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1号)文件精神,要求各项目单位开展自评并对所有项目单位开展了现场绩效评价,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自评资料以及现场核查情况,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2026年3月,2018-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算69,626万元,省财政拨付到各市县69,626万元拨付率100%。各项目单位实际到位69,626万元,到位率为100%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预拨奖励资金预算11,880万元,实际到位11,880万元,到位率为100%。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2026年3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算69,626万元已支出金额为62,996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0.48%。各单位执行情况如下:

所属市州

市州、单位

中央补助资金

(万元)

预算执行金额

(万元)

预算执行率

长沙市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38,845

38,845

100%

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

6,630

0

0

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5,177

5,177

100%

长沙梅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661

1,661

100%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1,066

1,066

100%

株洲市

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2,801

12,801

100%

湘潭

湖南恒润汽车有限公司

164

164

100%

衡阳

衡阳智电客车有限责任公司

2,690

2,690

100%

常德

常德中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572

572

100%

大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

20

100%

合计

69,626

62,996

90.48%

截至2026年3月,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预拨奖励资金已支出金额为3,107.38万元,资金执行率为26.16%。各单位执行情况如下:

序号

试点县

中央补助资金(万元)

预算执行金额(万元)

预算执行率

1

岳阳市平江县

3,960

1,220

30.80%

2

张家界市桑植县

1,584

211.38

13.34%

3

张家界市慈利县

2,376

0

0

4

常德市安乡县

1,980

500

25.25%

5

常德市临澧县

1,980

1,176

59.39%

合计

11,880

3,107.38

26.16%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及各试点县上备案的湖南省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要求,我省加强政策宣贯,指导企业合规开展奖补申报和资金使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督促试点县结合各自县域实际情况,制定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实施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奖励资金遵循公开、公正、规范、绩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要求进行资金拨付,提前做好预算、审批、监管工作,专项用于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以及充换电设施数据采集与平台建设运营等相关领域。

经现场评价核查,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由中央明确具体支持项目,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资金支付方面,严格遵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情况。同时,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绩效管理方面,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对于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的持续投入,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为产业腾飞提供了坚实支撑。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有力支持下,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市场拓展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104万辆,同比增长34.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9个百分点,产量稳居全国第九、中部第二。产业整体保持健康平稳发展,展现出强大的市场活力和发展潜力。

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预拨奖励资金的精准资金投入通过试点建设,2025临澧安乡联合试点县建成并投入运营标准桩325台,慈利桑植联合试点县建成并投入运营标准桩21台,平江试点县建成并投入运营标准桩122台,填补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服务空白,显著提升了农村地区“薄弱环节”的公共充换电服务保障能力,试点县及周边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被充分激发,为新能源汽车推广打下坚实基础。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质量指标

①资金到位率截至2026年3月,奖补资金已全部拨付至各市县,资金拨付率达100%。项目单位实际到位资金69,626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②资金使用合规性。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遵循相关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确保中央资金的使用全程合规、透明。

③有运营里程要求车辆满足要求比例、车辆纳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比例、企业申报材料技术参数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参数一致性。我省申请中央购置补贴的新能源汽车已全部纳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纳入比例为100%;有运营里程要求车辆满足要求,符合比例为100%;企业申报材料技术参数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参数一致性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产业规模不断壮大2025年全省生产新能源汽车104万辆,同比增长34.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9个百分点,产量稳居全国第九、中部第二。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省汽车产量的64%,占全国同期新能源汽车总产量的6.3%。产业集群加速演进。全省汽车产业拥有规上企业近500家,包括长沙比亚迪、广汽埃安、上汽大众、湘潭吉利、北汽株洲等16家整车企业,整车产能152万辆,形成了以长株潭三市为核心,衡阳、永州、常德、邵阳、娄底、益阳等市协同发展的格局。其中,长株潭拥有规模以上汽车工业企业300多家,占全省规模以上汽车企业总数的70%以上。汽车产业向园区集聚态势明显,长沙经开区、雨花经开区、株洲高新区、湘潭经开区等园区已经成为汽车整车主要生产基地。配套水平有效提升。新能源汽车领域已形成了新能源汽车整车、电机电控、动力电池和电池材料较为完善的全产业链。拥有博世汽车、索恩格、舍弗勒、住友轮胎、戴卡、屹丰汽车、湖南机油泵、中车电驱等一批优质零部件企业,涵盖了汽车电子驱动和起动机、发电机、发动机、变速箱、底盘部件与系统、轮胎、轮毂等主要配套产品。弗迪电池已在长沙建成10GW的电池产能,上汽大众长沙工厂建设产能15万套电池/年的动力电池厂。时代电气在新能源汽车IGBT和电驱领域研发制造能力处于全国前列,中车株洲电机、株洲齿轮等企业在电机、电控系统总成、传动装置等关键领域具有完全独立自主的研发设计和生产能力,博世在长沙成立电驱动力系统(中国)产业化研发中心。

(2)社会效益

社会认可度。全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在全国领先。全省聚集智能网联汽车相关零部件企业400余家,长沙更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国家智能网联汽车(长沙)测试区、国家级湖南(长沙)车联网先导区、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国家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城市、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5块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相关牌照的城市。②新能源汽车的社会认可度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通过破解消费痛点优化使用体验,市场接受度持续提升,2025年我省新能源汽车产量突破100万辆,同比增长34.9%,占全部汽车产量的比重提升至64%,占全国同期新能源汽车总产量的6.3%;用户口碑持续向好,消费者对新能源车的性价比表示认可,静谧性和低使用成本成为核心优势,有消费者反馈“满电状态下市区续航稳定,用车成本远低于燃油车”。“充电难”等传统顾虑也逐步得到缓解。新能源汽车正从“政策导向型”消费向“市场认可型”消费转变,社会认同的基础持续巩固。

(3)生态效益

节能减排效果显著提升。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量的持续攀升以及能源消费结构的不断优化,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节能减排效果显著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程序公开透明,项目资金拨付到位,申报单位依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现场评价调查,受益企业、群众(新能源汽车消费者)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

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预拨奖励资金: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投资成本。临澧安乡联合试点县2025年度项目投资预算成本为7,879万元,实际投资成本为4,331万元;慈利桑植联合试点县2025年度项目投资预算成本为6,245万元,实际投资成本为727.38万元;平江试点县2025年度项目投资预算成本为5,105万元,实际投资成本为1,404万元。上述各试点县项目的实际投资成本均远低于预算投资成本。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一档地区年度功率利用率。临澧安乡联合试点县当前新建充换电设施年度平均功率利用率达5.11%,慈利桑植联合试点县达8.19%,均满足第二批试点县2025年度考核指标≥5.0%的奖励标准;平江试点县当前新建充换电设施年度平均功率利用率达3.92%,符合第二批试点县2025年度考核指标≥3.0%的奖励标准

(2)质量指标

①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用于符合试点政策要求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比例。我省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00%精准投向符合试点政策要求的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确保资金使用方向的合规性与精准性。

②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应面向全社会开放比例。我省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面向全社会开放比例达到100%,充分保障了社会公众的使用需求,提升了基础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

③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可用率。我省试点县现有新建并投入运营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可用率100%,基础设施运行状态良好,可用性较高

④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20kW比例。临澧安乡联合试点县现有新建标准桩325台,额定功率均≥120kW。慈利桑植联合试点县现有新建标准桩21台,额定功率均≥120kW。平江试点县现有新建标准桩122台,额定功率均≥360kW。各试点县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的额定功率均符合标准要求,且布局合理,满足不同功率需求。

新建充换电设施接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平台的比例。我省新建充换电设施已全部接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平台,接入比例为100%。实现了基础设施与资金清算平台的全面对接,为资金清算与管理提供了坚实基础。

⑥充换电设施支持管理政策体系。我省积极推进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建设与运营工作,进一步规范充换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时强化充电场站的安全管理。临澧县商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临澧县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优惠政策实施方案》,对非营运新能源汽车、营运新能源汽车及新能源重卡实施专项补贴;此外,还发布了《充电设施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制度》,为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撑。慈利县与桑植县分别制定《慈利县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0年)》《桑植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5-2035年)》,并联合出台《慈利县、桑植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联合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资金的规范使用与监管提供依据。平江县制定《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实施方案(2024-2035年)》《平江县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2025年)》《平江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县域规划图(2024-2035)》,全力推动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建设与运营。

(3)时效指标

年度新建充换电设施数量(台)目标(标准桩)完成率。临澧安乡联合试点县2025年标准桩建设任务为311台,实际建成投运并接入国家清算平台的标准桩达325台,目标任务完成比例为104.5%。平江试点县2025年标准桩建设任务为120台,实际建成投运并接入国家清算平台的标准桩为122台,目标任务完成比例为101.7%。慈利桑植联合试点县2025年标准桩建设任务为143台,实际建成投运并接入国家清算平台的标准桩为21台,目标任务完成比例为14.7%。其中,临澧安乡联合试点县、平江试点县均超额完成年度标准桩建设任务,达到考核要求。慈利桑植联合试点县则因项目前期立项、设计、招标等工作推进周期较长,导致标准桩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目标任务完成比例相对较低。

年度新建充换电设施总功率(千瓦)目标完成率。临澧安乡联合试点县2025年新建充换电设施总功率目标任务数量24160kW,实际完成26120kW,总功率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08.1%。平江试点县2025年新建充换电设施总功率目标任务数量9120kW,实际完成9840kW,总功率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07.9%慈利桑植联合试点县2025年新建充换电设施总功率目标任务数量12360kW,实际完成2520kW,总功率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为20.4%。

③年度新技术新模式任务目标完成率。临澧安乡联合试点县积极探索车网互动(V2G)、光储充一体化、智能有序充电等新技术的应用,有效提升了充电桩使用率,降低了充电站用电成本,还刺激了中小型新能源车辆的消费。平江试点县在2025年新建充电桩时,积极采用了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等新技术。慈利桑植联合试点暂未启动新技术应用,后续将结合设施运营情况,适时推进新技术与新模式的落地。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显著提升,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2024年至2025年,临澧安乡联合试点县的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从22%跃升至48.5%,同比提升26.5个百分点;慈利桑植联合试点县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及渗透率均大幅增长,其中慈利县渗透率由17.5%提升至27.7%,同比提升10.2个百分点,桑植县则从33.7%飙升至99.9%,同比提升66.2个百分点平江试点县的渗透率也实现稳步增长,从17.2%提升至19%,同比提升1.8个百分点。

(2)社会效益

方便县域新能源汽车充电用户数。临澧安乡联合试点县2024年度充电人数为1,037人,2025年度充电人数达15,275人,充电人数实现显著增长。平江试点县已建成的122台标准桩可同时满足132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大功率快充按每2小时一轮充电计算,日均新增服务能力1,584辆,县域新能源汽车充电用户服务规模显著提升。慈利桑植联合试点县投运的21台设施可同时满足42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按日均2小时一轮充电计算,日均可服务504辆车辆。

②县级邮政快递网点、农村物流节点、农村客货运场站(包括乡镇运输服务站、农村客货邮站点等)、交通综合服务站等场景覆盖率充换电基础设施与高速公路出入口(3km范围内)、“四好农村路”等衔接情况在通达衔接性方面,各试点县在建设过程中,普遍注重新建站点布局与县域城乡交通线路的联通,确保农村公路与新建充电站有较好通达性,较好实现新建站点服务供给与高速公路出入口、“四好农村路”等场景充电需求的有效衔接。

(3)生态效益指标

节能减排效果。试点期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提升有力推动了县域“油改电”工作,带来了显著的节能减排效果,为县域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2025年度,临澧安乡联合试点县累计充电量达2,273.46万千瓦时,累计节省燃油886.04万升,减少碳排放2,037平江试点县累计充电量达16,910千瓦时,节省燃油7,514升,减少碳排放1,700余吨慈利桑植联合试点县累计充电量89.16万千瓦时,节省燃油8.92万升,减少碳排放205.07吨。

(4)可持续影响指标

试点期间新建充换电设施可持续运营年限。试点期间新建充换电设施的可持续运营能力为项目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临澧安乡联合试点县新建充换电设施可持续运营年限为10年平江试点县新建充换电设施可持续运营年限为10年,其中质保期不低于5年慈利桑植联合试点县新建充换电设施可持续运营年限为8这些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不仅保障了新能源汽车用户的充电需求,也为区域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推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②试点期间试点县充换电设施空间布局整体合理性2025年各试点县新建充换电设施的布局均衡性有所提升,新增充电站覆盖更多区域,重点填补了农村偏远地区的充电空白,与存量的充电设施形成良性互补关系。如临澧安乡联合试点县2025年新建充电站全面覆盖邮政快递网点、农村物流节点、农村客货运场站、3A及以下旅游景区、农村公路沿线,交通综合服务站等充换电应用场景。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的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预拨奖励资金,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根据现场评价调查,各试点县受益群众(新能源汽车消费者)满意度均达92%。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综合现场评价与项目单位自评的汇总情况,2025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持项目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个别指标与绩效目标偏离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方面,广汽三菱因汽车业务停产,公司进行重组调整等原因,目前资金执行率为零,后期资金将用于重组后公司的业务经营。在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预拨奖励资金方面,各试点县签订的项目合同明确建设资金实行分阶段支付,且需在竣工结算完成后结清所有款项。由于结算及付款审批流程耗时较长,2025年预拨奖励资金的整体执行率仅为26.16%,资金使用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在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中,慈利与桑植联合试点县的充电桩建设任务未达预期。2025年该试点县充电桩建设任务为143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建成投运且接入国家清算平台的标准桩仅21台,考核任务完成比例仅为14.7%。

下一步,确保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我们将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教训,压实市县责任,加大力度指导推动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高效开展。二是依据相关规定加强中央奖励资金的使用监管,加快2026年度项目任务的建设与验收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执行效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将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公开。对于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推动整改落实落地,确保后续工作稳妥顺利推进。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附件

附件:

1.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湖南省绩效自评表

2.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预拨奖励资金)转移支付湖南省绩效自评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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