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管理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6〕2号)等文件规定和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有关要求,对2025年度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部门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专项概况
为加快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小企业人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我省设立了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专项资金实施内容
1.专精特新发展类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购置仪器设备,改造场地设施,引进技术及服务,增强研发创新能力,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加快专精特新发展。
2.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包括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服务业务补助项目。其中,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申报单位为完善服务功能,进行的场地设施改造、软件升级、设备更新等软硬件投入(不含基建及厂房建设);服务业务补助项目重点支持申报单位为解决中小企业发展急难愁盼问题,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小企业出海、“一月一链”中小企业融资促进等活动,推进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工作给予的补助。
(三)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按照《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等有关规定,通过专项资金引导,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升创新能力与发展质量;完善省市县三级公共服务体系,扩大服务覆盖面,提升服务效能;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带动社会资本投入,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2.年度绩效目标。通过专项资金支持,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全省专精特新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升,当年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0家,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家,平均每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项,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强度≥3%,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5%,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户均就业人数≥40人,带动企业项目资金投入比例≥200%;通过专项资金(事后奖补)引导,带动市县持续夯实“线上平台+线下窗口”公共服务网络。提质扩面“1+14+114+N”省市县三级线下实体窗口,服务覆盖面同比提升;新认定和培育80家以上社会化机构为全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服务活动1200场次以上,组织融资对接活动600场,带动全省开设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技能人才等培训班2800个,为10万家次中小企业送政策、送管理、送服务,力争帮助企业融资1200亿元以上。
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专项资金组织管理
根据《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23〕6号)以及《关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提交申报材料,并逐级审核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补助。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5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企指〔2025〕65号)安排下达2025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26.00万元,覆盖全省14个市州,支持163个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如下:
1.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安排资金3,016.00万元,支持98个专精特新类发展项目,占年度资金总额60.01%。
2.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安排资金2,010.00万元,支持65个项目(包括1个专精特新企业挂牌服务补助项目和64个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占年度资金总额39.99%。
(三)专项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2025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初总预算5,026.00万元,截至评价报告日,市县财政部门收到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共计5,026.00万元,省级资金拨付率100.00%;项目单位收到市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共计4,879.75万元,剩余146.25万元未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97.09%。
(四)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绩效自评资料统计,项目单位已使用专项资金4,879.75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详见附件1)
三、绩效评价实施情况
(一)明确评价内容
1.评价对象。2025年度省级预算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26万元。
2.评价内容。(1)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主要包括:市县是否及时拨付资金、项目单位承诺的相关配套资金是否按时到位,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计划使用资金,有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有无浪费行为,有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2)项目申报和实施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单位申报资格是否合规、申报材料是否客观真实、申报项目与有关规定是否相符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规范,项目单位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投资和建设任务,是否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项目实施支撑条件等情况;项目调整、验收、终止等过程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等。(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4)未完成或超过绩效目标较多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二)设立评价指标
1.评价指标。根据《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的相关要求,评价指标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主要指标体系包含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34个三级指标。一级评价指标评分分数分布详见下表:
一级评价指标评分分数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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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决策 |
过程 |
产出 |
效益 |
|
分数 |
20分 |
20分 |
30分 |
30分 |
2.评价等级。评价等级分为优、良、较差、差四个等级,根据评价分值,确定评价对象对应的档次。具体评价等级详见下表:
绩效评价结果评分分值对应的评价等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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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级 |
优 |
良 |
较差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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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分值 |
90分(含)以上 |
80分(含)—90分 |
60分(含)—80分 |
60分以下 |
(三)部门评价情况
1.项目单位自评。2026年4月27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按质、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并在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填写2025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基础数据表、项目绩效内容、调查问卷,上传盖章后的绩效自评报告(含相关佐证材料)。
2.市县主管部门自评。各市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项目单位报送自评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线上审核,并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在核查无误的基础上对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根据核查分析和现场评价情况,分专项形成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综合报告,并将2025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上传到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
3.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线上审核和现场评价。2026年5月,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依托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对纳入本次绩效评价范围的163个项目(涉及资金5,026.00万元)统一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评价工作。线下评价从相关处室(部门)抽调工作人员,联合4家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组成4个评价小组,对抽取的59个项目(涉及资金2,089.00万元)进行现场核查,抽取数量占总项目数量的36.20%、资金量占总资金的41.56%,重点评价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绩效目标的完成度及执行进度的匹配性等。
4.形成省级绩效自评报告。2026年5月11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线上审核情况,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单位建设、产出及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5.形成部门评价报告。2026年6月,结合现场评价结果及线上审核数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客观评判,形成了本部门专项资金评价报告。报告全面反映了专项资金的整体绩效,核实了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评价结论将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
四、专项资金整体绩效情况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部署的关键之年。在工信部中小企业局的有力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厅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重要抓手,深入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专精特新引领、服务提质增效、融资精准赋能、转型加快突破、权益坚实保障、生态持续优化,推动全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 6.2%、高于全国平均0.3个百分点,规模工业中小微企业增加值增长5.7%,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一)聚专精育梯队,优质企业培育成效更显著。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级梯度培育体系,强化政策培训、质量诊断、管理诊断和“百场万企”产业链融通对接,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2025年新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958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323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7家;累计分别达11001家、6304家、593家,国家级“小巨人”数量居全国第9、中部第3;获批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207家,累计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8.6亿元。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5.2%,创新动能持续增强,先进制造业占比超80%,优质企业方阵持续壮大。
(二)育集群强链条,特色产业发展动能更强劲。以集群竞赛为抓手,构建国家、省两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梯次培育体系,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 “链长到一线” 活动,12名省领导牵头重点产业链建设。2025年新增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7个、新增数量并列全国第一;累计培育国家级集群22个(全国排名第6)、省级集群38个。全省60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年产值突破1万亿元,打造醴陵陶瓷、邵东打火机、浏阳烟花爆竹等一批享誉全球的县域经济品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持续增强。
(三)赋智能促转型,数字升级推进步伐更快捷。深入实施 “智赋万企” 行动,全力推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长沙、株洲、娄底、湘潭、衡阳5市成功入选,成为全国拥有5个以上试点城市的8个省份之一,累计获中央财政资金4.1亿元。组织编制全国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实践样本,8个行业样本入选、数量居全国第2;发布典型案例109个,开发轻量化数字化产品120项。长沙市完成456家企业改造验收,株洲、娄底推进近400家企业数字化改造,企业“上云上平台”步伐加快,转型模式更加成熟可复制。
(四)清欠款护权益,企业发展保障防线更牢固。建立“省级统筹+部门协同+市州联动”清欠工作机制,组建 “1+6”工作专班,坚持挂图作战、闭环管理、从严核查,现场抽查复核率达70%以上。2025年9月22日提前完成单笔50万元以下欠款“清零”,10月31日提前完成国家年度清偿目标,清偿进度全国第一。全年高效办理投诉线索3222条,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五)建体系优服务,惠企支撑覆盖范围更广泛。按照“政府支持平台、平台集聚资源、资源服务企业”思路,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公益市场协同的公共服务体系。线上,接入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数据互通、资源互用、业务互联;线下,以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枢纽,联动14个市州、114个县市区、11个园区窗口平台,并在17个园区建设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服务站点。同时,建立省级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动态管理机制,择优遴选服务意愿强、运营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专业实力突出、服务成效显著的机构纳入名录。纵深推进 “一起益企” 服务行动,全年服务企业19.6万家次,达成融资意向115.43亿元;实施 “湘企英才” 培训工程,培训中小企业人才超1200人;出台大学生初创企业服务指引、出海服务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合规诊断、校企 “双进双转” 等活动,服务质效全面提升,在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作典型发言。
(六)畅融资降成本,金融助企精准发力更有效。构建“间接融资+直接融资+资本市场培育”全链条融资服务体系。建强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联合发布制造业产融合作“白名单” 16264家次,累计帮助企业融资超4000亿元、降低融资成本约15%,经验获《人民日报》推介。创新推出“工信e贷”“交湘工信易贷”等信用产品,精准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和小微企业。开展 “一月一链”投融资对接、股权融资路演等活动,设立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实施“千帆百舸”上市培育工程,累计推动 44家专精特新企业登陆A股,403家企业在湖南股交所专板挂牌,多层次资本市场赋能成效显著。
五、绩效评价结论及指标分析
2025年度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按照《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23〕6号)的要求管理使用和分配,在推动中小企业创新与产业升级、优化融资环境与降低成本、强化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就业与经济稳定等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绩效评价工作组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025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部门绩效评价得分为95.92分(详见附件2),评价等级为“优”。
(一)项目决策指标绩效情况
项目决策指标共设3个二级指标,即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该指标分值为20分,评价得分20分。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有关规定设立,按照《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湖南省财政厅会同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确定年度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支持方式和标准,制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项目资金分配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设定符合客观实际。
(二)项目过程指标绩效情况
项目过程指标共设2个二级指标,即资金管理、组织实施,该指标分值为20分,评价得分17.42分。
1.资金管理
2023年12月28日,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23〕6号),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未发现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行为。省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总额5,026.00万元,截至2026年6月8日,市县财政部门收到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5,026.00万元,省级资金拨付率100%;项目单位收到市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共计4,879.75万元,资金到位率97.09%,项目单位实际使用专项资金4,879.7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根据评价标准,资金到位率指标扣0.58分。
2.组织实施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项目实体建设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制度执行落实存在短板弱项、规范性不足。一是绩效自评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按照统一模板编制绩效自评报告,存在填报内容缺项漏项、佐证资料不全、资料报送不及时等问题;二是两个逾期超过超6个月的在建项目未按项目管理规定履行延期报批手续;三是项目立项及资金使用真实性、合规性不足,存在个别项目设备投入不实、项目投资时序不符合申报政策要求、企业财务佐证资料失真失实等问题,整体制度落地执行不到位、管控不严。
根据评价标准,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扣2分。
(三)项目产出指标绩效情况
项目产出指标共设4个二级指标,即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成本、产出时效,该指标分值为30分,评价得分29分。
1.产出数量
2025年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323家,新增核心服务机构数量107家,当年开展服务活动2111场次,组织融资对接服务活动644场次,开设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等培训班2880个,当年服务中小企业19.6万家次,各项指标均达到并超出了年初预期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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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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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年度目标 |
实际完成 |
|
1 |
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 |
≥300家 |
1323家 |
|
2 |
新增核心服务机构数量 |
≥80家 |
107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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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当年开展服务活动数量 |
≥1200场次 |
2111场次 |
|
4 |
组织融资对接服务活动 |
≥600场次 |
644场次 |
|
5 |
开设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等培训班 |
≥2800个 |
288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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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当年服务中小企业数量 |
≥10万家次 |
19.6万家次 |
2.产出质量
2025年平均每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17项,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为5.2%,企业培训满意度为98.60%,帮助企业融资1400亿元,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占企业项目总投资额比例为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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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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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年度目标 |
实际完成 |
|
1 |
平均每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 |
≥3项 |
17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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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强度 |
≥3% |
5.2% |
|
3 |
企业培训满意度 |
≥95% |
98.60% |
|
4 |
帮助企业融资 |
≥1200亿元 |
1400亿元 |
|
5 |
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占企业项目总投资额比例 |
≤45% |
17.80% |
3.产出成本
2025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产出成本指标执行情况良好,资金使用规范高效,成本控制成效显著。专精特新类发展项目平均补助金额为30.78万元/个,高于年度目标值,体现了专项资金对单个项目的有效支持强度,资金使用效率较高。完善服务体系类项目平均补贴金额为26.72万元/个,达到并超出年度目标要求,公共服务机构补助标准执行到位,有效保障了服务体系项目的顺利实施。
4.产出时效
(1)省级专项资金拨付时间指标:2025年8月29日湘财企指〔2025〕65号下达省级财政资金5,026.00万元,符合资金下达时间要求。
(2)项目按期完成率指标:评价发现除5个项目未按既定计划完成建设外,其余项目均严格执行进度安排,按期完工并实现预期成效。
根据评价标准,项目按期完成率指标扣1分。
(四)项目效益指标绩效情况
项目效益指标共设4个二级指标,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该指标分值为30分,评价得分29.5分。
1.经济效益指标。专项资金投入有效助推中小企业提质增效,两项细分指标均超额完成年度考核目标,财政资金撬动效益凸显。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实际达28.73%,大幅高于≥5%的年度目标,扶持企业营收增长成效突出;机构公共服务成本降低率实际为5.80%,突破≥5%的指标要求,公共服务单位成本管控落实到位。整体来看,财政补助有效发挥资金引导作用,项目经济效益实现超预期落地。
2.社会效益指标。专项资金投入有效带动了区域经济发展、就业提升与服务体系完善,社会效益指标全面超额完成,服务覆盖面与企业获得感显著增强。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户均就业人数超出目标57.5%,有效带动了就业增长。县市区公共服务覆盖率94%,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全省县市区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企业政策知晓率为90%,政策宣传推送成效显著,企业对惠企政策的知晓度与获得感明显提升。带动企业项目资金投入比例远超目标值,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撬动作用突出,充分发挥了引导放大效应。
3.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实施整体有效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推动转型升级,企业营收、税收、就业稳步增长,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但评价发现1个项目建成后因环保指标不达标未能投产,无法实现产能和经济效益,不利于项目可持续运营。
根据评价标准,可持续影响指标扣0.5分。
4.满意度指标。根据绩效评价小组收集的系统填报的问卷调查情况看,获得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满意度为95%。
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资金拨付滞后,使用效益未能及时发挥。截至报告日省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5026万元至市县财政部门,省级资金拨付率100%,但存在市县财政未及时拨付至申报企业情形,未及时拨付资金共计146.25万元,涉及7个项目,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发挥。
(二)部分自评材料编制不规范,质量有待提升。部分项目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按照统一模板编制绩效自评报告,存在填报内容缺项漏项、佐证资料不全、资料报送不及时等问题,不利于客观真实反映项目实施成效。
(三)部分项目建设推进迟缓,项目管理不规范。本次评价发现5个项目未按计划完成建设进度、存在工期延误,其中2个项目超期未依规办理延期手续:钠长石提纯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新型节能环保模块式燃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锅炉的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10万级药品包装净化车间和食品级洁净车间改造项目均未按期完工,分别延迟3至5个月;烟花鞭炮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年产8万吨烘干砂和2万吨特种砂浆建设项目分别逾期6个月、8个月,且未按规定报送延期申请及审批手续。
(四)个别项目立项及资金使用真实性、合规性不足。部分项目存在立项、设备投入、财务资料等合规性、真实性问题。一是设备投入不实,竹制品加工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存在购置设备老旧、实际建设内容与申报方案偏差较大等问题,涉嫌利用老旧设备违规申领财政补助资金。二是项目主要投入时点不符合要求,铁塔生产线技术改造及厂房改建项目主要投资发生在政策规定时段外,2024年合规投入占比仅29.63%,不满足申报条件,立项合规性不足。三是佐证资料失真,节能环保铝型材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存在企业纳税数据与审计报表营业收入不一致、审计报告核验无效等问题,财务资料真实性无法认定,不能客观反映项目经营及投入产出情况。
(五)个别项目建成后无法投产运营,使用效益难以实现。年产4800吨线性聚酯树脂生产线项目主体工程虽已完工,但因环保排放指标不达标,无法正常投产达产,难以形成实际产能和经济效益,项目预期扶持目标落空,财政资金投入未产生实际成效。
七、有关建议
(一)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协调督促财政部门严格审批程序、压实拨付责任,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项目单位。
(二)规范绩效自评管理,提升自评工作质量。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业务指导与培训,强化项目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其严格按照统一模板、规定内容和时限要求编制绩效自评报告,完整提供佐证材料。同时加强对自评材料的审核把关与质量考核,推动绩效自评工作规范、真实、准确开展。
(三)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快建设进度。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常态化跟踪、调度与监督检查,建立项目进度台账,及时掌握项目建设动态;对进度滞后的项目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对确因客观原因需调整项目工期或建设内容的,指导项目单位按规定及时履行变更、报备等审批手续,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按期完工。
(四)从严核查问题项目,规范资金合规管理。针对核查发现的竹制品加工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设备投入不实、铁塔生产线技术改造及厂房改建项目投资时点不符、节能环保铝型材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佐证及财务资料失真等问题,及时开展专项复核核查,逐项核验项目设备购置凭证、原始投资票据、纳税及审计等财务资料。分类采取整改调账、追回补助资金、取消后续申报资格等处置措施,严格把控项目准入、立项合规及资金使用关口,从源头杜绝违规申报、资料造假等问题,筑牢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底线。
(五)督促问题项目整改,推动项目投产见效。督促年产4800吨线性聚酯树脂生产线项目对标环保规范落实整改,加快环保设施提质改造、完善排污审批手续,尽早达标投产;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全程跟踪整改进度,协助企业对接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相关流程,推动项目盘活达产,实现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效益。
附件: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