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企指〔2023〕32号
省直有关单位,有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工信部门:
为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根据省政府有关决议,以及《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湘财企〔2022〕10号)、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3年第二批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予以下达,具体单位、项目、金额、科目等见附件。
收到此文后,请及时将资金拨付使用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并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第二批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安排明细表(不含郴州市)
2、2023年第二批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郴州市安排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