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6-031598
  • 题材分类:省直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文日期:2026-06-10 09:37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 统一登记:HNPR-2026-05011
  • 主题词:
  • 文号:湘工信装备〔2026〕211号
  • 名称: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湘工信装备〔2026〕21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支持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26531

关于支持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战略部署,推动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培育产业新增长点。鼓励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通过兼并重组、股权投资等方式整合、盘活省内闲置、低效产能。加强与金芙蓉基金信息共享、项目推介,每年遴选一批新能源汽车领域优秀项目,通过金芙蓉基金数智化平台向基金管理人重点推荐。

二、加大新车(机、船)型研发、引进。鼓励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研发、引进新车型,加快市场推广,扩大市场占有率。支持工程机械、船舶生产企业紧跟新能源化发展趋势,推动电动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研发并量产技术水平和附加值高的新能源新机(船)型,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部署需求,聚焦固态电池、氢燃料电池、智能驾驶、智能座舱、车规级芯片、高效驱动电机电控电驱总成大功率及V2G充电设备等关键核心技术产品和行业共性技术瓶颈,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攻关。对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船舶)领域承担国家关键攻关任务的企业以及面向全社会遴选入围的揭榜挂帅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的3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支持。

四、促进高价值发明专利转化。聚焦国家战略部署和我省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船舶)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需求,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采用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高价值发明专利,对揭榜挂帅方式面向全社会遴选省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不超过转化研发投入的3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支持。

五、引导零部件企业创新发展。推动零部件企业紧跟整车(整机)企业新产品和新项目发展需求,加快智能化、网联化转型升级,开发新型零部件产品。提升产业链协同水平关键配套零部企业及产品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发布,整车(整机、整船)企业提供供需对接参考。支持零部件企业深耕细分市场、拓展国内外配套体系,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六、提升产业公共服务能力。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联合企业建设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船舶)领域检验检测、认证、测试、运营等公共服务平台和数据平台,提升产业综合服务能力。支持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全行业开放共享检测资源和服务能力,降低企业研发测试成本,加快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公共服务体系。

七、开展典型应用场景示范推广。支持无人物流配送、无人环卫、无人售卖等低速无人装备规模化应用,支持高度自动驾驶、完全自动驾驶技术在智能公交、智慧乘用车、智慧物流、应急救援、智慧矿山、智慧农业等领域的创新应用,支持新能源工程机械在重大工程的示范应用。围绕公共管理、示范运营、公共服务等方面,积极遴选一批典型示范应用场景,形成示范案例并复制推广支持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车型获得工信部准入许可后在省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

八、强化行业人才培育。支持高等院校围绕产业发展需求,牵头与企业合作共建产教融合项目,提升校企协同育人实效。鼓励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船舶重点企业引进培育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企业优秀人才推荐申报国家高层次人才项目,落实相应支持保障政策措施。支持相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创建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集聚行业高水平工程师开展关键技术协同攻关,提升产业集群整体实力。开展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支持拓展海外市场支持组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出海联盟,助力企业开拓新兴市场。支持建设新能源汽车出口综合服务平台,集成物流订舱、出口报关、海外金融等一站式服务,推广出口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分箱发运联动监管模式。鼓励行业组织、专业机构常态化开展出口合规培训,聚焦技术性贸易壁垒贸易摩擦等重点领域,全面提升企业风险防范与应对处置能力

、补齐县域充电设施短板。每年选择20个左右县市(不含市辖区)开展充电设施补短板行动,支持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每个县市给予最高600万元支持。

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年。本政策与其他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并根据国家政策要求适时完善。同一项目符合多项奖补政策措施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市县在使用上述政策资金时,应严格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落实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确保合规、公平、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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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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