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科技〔2019〕293号
各市(州)工信局:
为深入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在产业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引领作用,加快我省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促进我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的条件和相关规定
(一)申报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湘经信科技〔2014〕197号)第六条所列有关规定。
2、近三年内,企业信用情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记录;也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二)已拥有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企业(集团),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在母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子公司技术中心不能申报省级认定。
(三)已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企业不得再次申报省级认定。
二、重点支持领域
1、工程机械、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信息安全及自主可控、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农副产品(绿色食品)深加工、生物医药(健康)等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集群。
2、新一代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新一代通信网络(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产业领域和业态。
三、申报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和推荐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市(州)工信局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申报并择优推荐。
推荐采取限额方式,长沙市不超过8家,衡阳、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等市均不超过4家,其他市(州)均不超过3家。
(二)各申报企业按有关要求签署《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填报《企业基本情况表》和《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及主要数据表》(附件2、附件3,附上相关佐证材料),编制《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书》(附件4)。
纸质申报材料按要求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将整册清晰扫描为一个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其中2018年度《审计报告》、《利润损益表》以及发明专利证书、高级职称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均须扫描原件)。
(三)市(州)工信局严格按照申报省级认定所列条件及相关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进行初审,于2019年9月6日前将书面推荐报告(含附件5《2019年度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推荐表》)、企业纸质材料及其电子文件统一报送到我厅。
联 系 人:省工信厅科技处 曾学文
电话(传真):0731-88955375
电子邮箱:623366102@qq.com
附件:1、真实性承诺书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