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22年06月16日 17:38 【字体:
  

2022年第1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2年4月1日



主办单位: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府网站标识码:4300000013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路467号    邮编:410004
备案号:湘ICP备10004984号-4 技术支持: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湘公网安备 43010302000530号

  • 值班电话 0731-88955310
  • 信访问题服务电话 0731-88955363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26264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