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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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执法部门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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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名称 |
省本级 |
所属地区行政区划编码 |
4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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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名称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执法部门组织编码 |
4300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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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文书基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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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湘工信(无)罚决字〔202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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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夏清强违规设置、使用信号屏蔽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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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名称 |
从事无线电违法行为的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6.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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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类别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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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省工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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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公开 |
公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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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经查,2024年5月以来,当事人为防止自己驾驶的车辆被跟踪定位,通过网购方式购得信号屏蔽器,并私自安装在其送货车辆上(湘A98TU6)使用。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属于擅自使用无线频率,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针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本机关依法扣押了涉案信号屏蔽器,并向当事人送达了《扣押决定书》{湘工信(无)强扣决字〔2026〕4号}。调查期间,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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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作出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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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设置、使用的信号屏蔽器,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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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对象基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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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对象类别 |
自然人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夏清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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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对象类别 |
个人 |
证件号码 |
430124********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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