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清强违规设置、使用信号屏蔽器案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26年03月18日 09:31 【字体:
  

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执法部门基本信息

所属地区名称

省本级

所属地区行政区划编码

430000

执法部门名称

工业和信息化厅

执法部门组织编码

43000019

处罚文书基础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湘工信(无)罚决字20264

案件名称

夏清强违规设置、使用信号屏蔽器案

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名称

从事无线电违法行为的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6.3.17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类别其他说明

处罚机关

省工信厅

是否公开

公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由

经查2024年5月以来当事人为防止自己驾驶的车辆被跟踪定位通过网购方式购得信号屏蔽器并私自安装在其送货车辆上(湘A98TU6)使用。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属于擅自使用无线频率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针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本机关依法扣押了涉案信号屏蔽器并向当事人送达了《扣押决定书》{湘工信(无)强扣决字〔2026〕4号}。调查期间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处罚依据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作出处罚。

处罚结果

没收违法设置、使用的信号屏蔽器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

被处罚对象基础信息

被处罚对象类别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夏清强

被处罚对象类别

个人

证件号码

4301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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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清强违规设置、使用信号屏蔽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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