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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企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郴州市苏仙区东方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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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002750632701X |
法定代表人 |
陈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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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31***********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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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事项名称 |
对民爆企业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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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湘工信(民)罚决字〔202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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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未对承租单位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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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租用郴州市苏仙区东方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民爆)雷管仓库的郴州市发安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安爆破),于6月11日存在2人在雷管拆箱台进行3箱雷管拆箱操作,违反了东方民爆雷管拆箱台依据国家标准制定的“定员1人、定量1箱”的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该行为构成1项重大事故隐患。东方民爆作为出租方和仓库管理方,未依法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其超员超量违章作业,安全管理存在明显疏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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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参考《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版)》(湘应急发〔2022〕9号)第一章第一节第三十二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第(四)项处罚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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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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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处罚款肆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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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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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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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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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
2027-09-13 |
处罚有效期 |
2026-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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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名称 |
湖南省 |
数据所属单位 |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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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000006123108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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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000006123108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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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严重程度分类 |
轻微失信 |
轻微失信公示状态 |
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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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附带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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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简易处罚 |
简易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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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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