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标准数字园区培育办法(试行)》解读

  • 索引号:430S00/2026-055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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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26-10-12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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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一登记:HNPR-2026-0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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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湘工信产业集聚〔2026〕346号
  • 名称:《湖南省高标准数字园区培育办法(试行)》解读

2026年10月10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湖南省高标准数字园区培育办法(试行)》(湘工信产业集聚〔2026〕346号,以下简称《培育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有关背景

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工业大城大市和重点园区规上工业企业实现数字化改造全覆盖;2025年9月,工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指引》,提出“探索建设高标准数字园区”;2025年11月,工信部印发《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指南》;2026年2月,工信部会同商务部印发《关于开展首批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启动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对象遴选工作。湖南省高度重视数字园区建设工作,已将建设高标准数字园区列入《湖南省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制造强省建设“十五五”规划》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持续用力——2026”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年度工作重点》。

二、制定过程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扎实推进起草工作。一是筹划起草。2026年3月启动起草工作。认真学习《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指南》等文件,多方听取意见,多次讨论研究,起草了《培育办法》初稿。二是充分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向厅内、省产业园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州工信局、园区管理机构、省开发区协会和有关企业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对《办法》进行多轮修改完善。三是进行评估和专项审查。开展了就业政策一致性评价自评、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自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廉洁性审查、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价,报经省人民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三、主要内容

《培育办法》主要是与国务院《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工信部《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指南》等文件衔接配套,做好省级层面高标准数字园区梯度培育工作。

《培育办法》共14条,分为总则、申报条件、遴选程序、动态管理、附则五个章节。

省级高标准数字园区的指标选取对应工信部《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指南》的核心指标,高标准主要体现在“四高”,即产业数字化水平高、专业服务品质高、运营管理效率高、基础设施能级高。核心标准为:产业数字化方面:要求省级高标准数字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到80%。数字化服务方面:要求省级高标准数字园区的数字化生产性服务应用覆盖规上工业企业比例达90%。数字化管理方面:省级数字园区要求园区资产数字化管理覆盖率、规上工业企业经济运行监测覆盖率、规上工业企业绿色低碳数字化管理覆盖率、规上工业企业安全应急响应系统覆盖率均高于同类地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平均值。基础设施数字化方面:省级高标准数字园区要求双千兆网络覆盖率达100%。

省级高标准数字园区遴选按照园区申报、市级初审、省级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组织实施。

《培育办法》明确对高标准数字园区实施动态管理。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对本地区省级高标准数字园区的动态监测及日常指导。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级高标准数字园区实施动态监测和复核。

四、施行日期

《培育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两年期满后视情延期或修订。实施期间,如遇国家相关政策措施作出调整的,从其规定。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标准数字园区培育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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