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重点领域关键软件核心技术和重大产品攻关突破,促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湖南省重点领域关键软件技术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实施细则》(HNPR-2026-05006,湘工信信息软件〔2026〕126号,以下简称《细则》)。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十五五”是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跃升的关键阶段,软件产业是数字经济的核心底座,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支撑。为全面落实国家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依据《湖南省促进绿色智能计算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5〕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软件产业发展实际,聚焦破解关键软件“卡脖子”难题、补齐产业短板、完善产业生态,我厅制定本《细则》,系统规范项目全流程管理,为项目各环节实施提供明确指引,助力我省软件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
二、主要内容
《细则》共五章二十条,构建了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体系,核心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与职责分工
本项目是面向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大需求,聚焦关键共性技术、“卡脖子”技术和重大产品攻关突破,实现产业化应用的省级产业化项目。项目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遵循需求清晰、目标明确、结果量化原则,鼓励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和商业化规模化应用。
职责分工方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项目组织管理全流程工作,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辖区内项目材料审查、报送、推荐工作,配合做好项目监管、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支持范围与申报准入标准
《细则》明确七大核心支持领域,涵盖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新兴技术融合软件、行业应用关键软件、工业控制系统、安全软件,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支持的其他重点领域关键软件。
申报主体单位依法在湖南省境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一般应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研发投入强度较高;近3年内,申报单位(项目申报主体单位、参与单位)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状况良好。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用户单位联合参与攻关。
申报项目须符合产业政策,关键技术/性能指标不少于5项、达到国内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可实现国产化替代或填补行业空白、解决“卡脖子”问题;产品产业化目标量化、应用场景清晰,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完成可行性分析、内部立项和软件总体架构设计;自主研发投入资金总额(预算)一般不少于500万元、其中已投入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同时明确禁止性条款,近3年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及个人不得申报,已上市/发布的相同软件产品或软件自研代码率低于60%的项目不纳入支持范围。
(三)项目全流程管理规范
《细则》明确项目全流程闭环管理要求,每年组织一次项目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主编制申报材料,经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查推荐后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申报材料复审通过后,组织专家,依据相关评审指标开展评审。评审分为初评、答辩两个环节,由专家综合评分并推荐拟立项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相关因素确定立项项目,经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项目任务书、发布立项榜单。
项目实施期间,项目承担单位须全力开展限时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完成既定目标任务,每半年报送进展报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进度滞后项目开展预警、约谈、督促整改,整改不力的终止项目;项目的核心任务、目标指标、项目负责人和进度安排等原则上不得调整变更,确需调整变更或延期的,须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项目延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逾期视为违约、自动终止。项目完成后或期满3个月内,企业须主动提交验收申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成立由技术专家、财务专家组成的验收专家组,用户代表参加,开展现场验收。项目验收综合得分70分及以上者,验收通过;未通过者可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的,终止项目实施。通过了验收的项目单位仍须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要求,配合做好项目绩效评价、调度等相关工作。
(四)支持政策与惩戒机制
对获批立项的项目,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规范,严控人工费用支出比例。同时配套多元支持政策,包括依法落实相关税收优惠,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及省级相关扶持项目、荣誉资质;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推广应用项目成果;协同相关部门给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维权援助服务;支持项目负责人或核心研发人员申报各级人才计划,鼓励项目单位申报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或资质。
建立严格的惩戒约束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收回已拨付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自身原因或其他非正当理由导致项目终止实施的,收回已拨付资金,依法予以处理;因不可抗力终止的,按合规投入比例收回剩余资金。
《细则》明确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以往我省(厅)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省级及以上相关政策措施有变化时,以新的政策措施为准。
三、细则特点
一是靶向聚焦核心赛道,精准对接战略需求。紧扣国家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锚定关键软件“卡脖子”环节,聚焦七大重点支持领域,全面覆盖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核心赛道,精准对接国产化替代与产业生态完善需求,助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提质升级。
二是全周期闭环管理,严把项目质量与效益关口。明确刚性准入条件,细化研发投入、技术/性能指标、自研代码率、产业化等量化要求,强调技术攻关及产品产业化目标,从申报、评审、立项到实施、监管、验收评价,全流程规范操作要求与时限标准,实现项目闭环管理,切实保障项目的目标/指标落地实现。
三是激励约束双向发力,激发创新主体活力。统筹专项资金、税收优惠、成果推广、人才支持等多元激励政策,全方位激发企业创新动能;同时建立严格的科研诚信与失信惩戒机制,严守财政资金使用规范纪律,保障项目实施规范有序、实效明显。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领域关键软件技术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