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0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100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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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20-06-10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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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00号建议的答复

湘工信建议函〔2020〕109号


周长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向永州倾斜“制造强省”等专项资金的建议》收悉。综合省财政厅、发改委、税务局等部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的问题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环境,降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等生产成本,我省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19年推出“135”工程升级版,即重点支持100个以上优势特色产业园区,建设3000万平方米统一规划、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标准厂房,引进5000家以上创新创业企业落地。“135”工程升级版更加注重与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有机结合,对湘南、湘西地区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按每平方米12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比其他地区高20%。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企业的政策支持和服务力度,帮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
    二、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问题
    近年来,国家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连续出台了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留抵退税、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减征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确保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我省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印发了《湖南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方案》《湖南省财政厅贯彻落实中央减税降费工作方案》。2019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超过500亿元,社保降费60亿元。今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我省出台了《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公布了41家进口防疫物资免关税企业名单,临时减免企业养老、医保、失业、工伤等社保缴费。经测算,将为相关企业减免缴费约141亿元。
    根据现行规定,我国税收政策制定权在中央,且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对于您提出的“本着‘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的原则,扩大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策调查研究,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争取让中小微企业享受到更大的税收优惠。
    三、关于倾斜支持欠发达地区的问题
    目前,省级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主要包括减税降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等普惠性政策。省级层面已将更多的主动权让渡给地方,根据《关于推动创新发展 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湘财预〔2019〕222号)规定,市县上划省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当年增量的30%对市县给予奖励,奖励部分由市县统筹安排用于产业项目建设和园区发展。建议永州可将省级奖励的税收增量统筹用于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在制定各类政策时,已适当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如省县两级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致力于缓解贫困地区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的转型升级类项目,要求工业企业智能化、信息化改造的设备投资不低于500万元,但对脱贫攻坚重点地区的门槛放低至200万元,并可额外申报2个项目。永州的新田县、江华县均已纳入倾斜支持范围。今后,我们在落实财政专项资金奖补政策时会考虑对欠发达地区适当倾斜支持。
    感谢您对省工信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5月8日



    联系单位:省工信厅投资规划处
    联 系 人:王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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