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51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10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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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20-06-10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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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51号建议的答复
湘工信建议函〔2020〕91号

吴飞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扶持本土医药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专门的小组,研究制定我省医药经济发展的专项政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35号)等系列政策文件。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被省政府明确为制造强省建设12大重点领域之一,生物医药产业链列入了全省20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之一。为持续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我省建立了省领导联系产业链制度,高位协调、统筹推进,加强龙头企业对产业链发展的引领带动能力,进一步补链、强链。
    二、关于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推进。依据部门职责,省医保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扶持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充分考虑本省医药产业的发展需求,提高省内医药企业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的参与度。
    三、关于落实国家基药“1+X”用药模式。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卫生健康领域作出的重要部署,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目前,省卫健委正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工作部署,代拟我省短缺药品保供稳价相关工作文件并报请省政府印发,文件将明确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规定。同时,省卫健委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鼓励省内医疗卫生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土医药产品。
    四、关于尽快新增完善、推动优质医疗服务项目进入我省目录。为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审核制度,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去年10月,省医保局出台了《关于完善公立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19〕25号)文件,将申报资料受理单位由之前的两家减少为仅医保局一家,同时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试行期由之前的两年修改为一年,极大地优化了申报流程。
    今后,我厅将紧紧围绕生物医药产业链发展建设制造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政策和资金引导,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及相关企业项目,鼓励医药企业创新发展,扶持医药企业做大做强,着力推进本土医药企业在大品种、大品牌、大市场培育取得突破。
    感谢您对医药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4月26日



    联系单位:省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
    联 系 人: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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