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从中央到地方,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全面推开。在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中,影响最大的是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决议》彻底推翻强加给刘少奇的种种罪名,恢复了刘少奇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名誉。到1982年底,全国大规模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基本结束。全国共纠正了300多万名干部的冤假错案,47万多名共产党员恢复了党籍,他们心情舒畅地重新走上工作岗位或担任新的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