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3 号,以下简称《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广泛征求部门、地方、相关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和专家学者建议的基础上,起草了《应急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2015 年)》(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指导目录》依据《意见》确定的4 个领域、15 个发展方向,进一步细化到266 项细分产品和服务(其中监测预警69 项、预防防护49 项、救援处置108 项、应急服务40 项)。《指导目录》按照领域、发展方向、细分产品和服务三级结构设计,一级分别为监测预警产品、预防防护产品、处置救援产品和应急服务产品等4 个领域,二级分别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产品、事故灾难监测预警产品等15 个发展方向,三级分别为地震灾害监测预警产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产品等266 个细分产品和服务。
发布《指导目录》将进一步细化应急产业的具体内涵,体现了专用性、前瞻性和包容性,以更好地引导社会资源投向,有利于各部门、各地区以此为依据,开展培育发展应急产业工作。
由于应急产业范围确定是一个动态过程,将根据突发事件处置需要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不定期修改完善《目录》。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对《指导目录》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