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定》《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2月17日 00:00 【字体:
  

      
科工计〔2015〕1198号

  

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深圳市国防科工办,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有关民口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高校,有关咨询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工作,推动提高项目前期论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局研究制定了《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定》《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原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定>等三个规定的通知》(科工法〔2002〕177号)同时废止。 

  

  

  

 

  

  

  

  国防科工局 

   

  2015年12月8日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doc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doc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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