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
〔2004〕41号)的精神,加快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产业部先后印发了第一
批、第二批《政府使用正版软件产品推荐目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
《关于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4〕126号),对全省政府软件
正版化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
为切实做好我省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根据“国办函〔2004〕41号”和
“湘政办明电〔2004〕126号”文件精神,我厅在拥有知识产权并已登记的软件
产品中,选择了一批企业经营规模较大、产品销售较好、拥有一定用户群体并具
有用户使用报告的软件产品,制定《湖南省正版软件产品推荐目录(第一
批)》。请你们按照(国办函〔2004〕41号)和(湘政办明电〔2004〕126号)
的有关要求,配合当地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在信息产业部第一批、第二批
《政府使用正版软件产品推荐目录》和《湖南省政府部门正版软件产品推荐目录
(第一批)》的基础上,做好正版软件的择优采购工作。我厅将根据软件正版化
工作发展情况,适时对《目录》进行动态增补。
附:《湖南省正版软件产品目录(第一批)》
(附件网址:http://www.hnii.gov.cn/zwdt/2004XXF18-fj.htm)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正版 目录 软件产品 通知
抄送:湖南省政府采购办,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版权局
湖南省信息产业厅办公室 2004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