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祖春等同志立功的表彰通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18年09月13日 00:00 【字体: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2号)文件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并相应计发奖金”。根据我委2015年以来年度考核情况,徐祖春、曹畅、陈启文、王小博、张戈、文江彬等6名同志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根据有关规定并报委党组同意,对该6名同志记三等功,通报表彰并相应计发奖金,制定奖励表格存入个人档案。

  希望全委广大党员干部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受表彰的先进同志为榜样,按照委党组打造“专业、高效、创新、廉洁”的干部队伍要求,立足本职岗位争贡献,奋力开创新时代制造强省建设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贡献力量!

  

  特此通报。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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