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提案函〔2025〕164号
省司法厅:
谭艳等2名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立法管理电动自行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在省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的领导下,省工信厅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了厅行动方案、“十个加强”措施。二是加强标准宣贯。发布了倡议书;举办了全省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相关标准培训会,请专家来湘解读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三是开展服务指导。联合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对我省4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市州工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力量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现场服务,指导和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四是规范行业生产。组织开展2024年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请工作;加强电动摩托车生产企业产品一致性监管。五是起草两个方案。牵头起草了湖南省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报废回收、健康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基本原则、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等。
下一步,省工信厅将按照部门职责依法继续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相关工作,积极配合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工作。
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