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51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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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24-09-29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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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512号建议的答复

湘工信建议〔2024234

罗长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民营企业工程结算与回款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11月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清欠工作部署,明确清欠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各类账款清偿。主要工作如下:

1、争取领导重视,加强高位推动。始终坚持将清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沈晓明书记、毛伟明省长提出明确要求。分管副省长多次专题召开清欠工作会议部署工作,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全力以赴,确保全面完成清欠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省领导亲自指挥、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并督促各市州政府及时研究解决清欠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为清欠工作全面深入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2、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合力。清欠工作开展伊始,就构建了由工信部门牵头,相关省直部门参与的全省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班,及时调度指导协调清欠工作。协调省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强化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复立项,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增拖欠。国资监管部门将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审计部门将清欠工作纳入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审计等审计项目。

3、定期调度通报,强化约谈督促。建立日调度、周统筹、月通报督促化解机制,依托工信部摸排化解系统,及时向省政府、工信部报告工作进度。建立专项行动联络员机制,各市州、各单位明确领导和专人对接专项行动事宜。建立重点问题督办和约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开展实地督查和巡回指导,加大通报问责力度,推动账款及时化解清偿。

4、狠抓问题督办,着力为企解困。一是开展清欠专项行动。2023年省工信厅牵头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建立重点问题督办和约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账款及时化解清偿,实现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2024年省财政厅、省工信厅双牵头开展进一步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切实推动拖欠企业账款实质性清偿。二是对清欠专项行动涉及的重点地区和拖欠主体,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现场核查,通过召开协调会、督办会,下发工作联系函、督导函,以及对相关地区和拖欠主体开展现场督导、蹲点帮促等形式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三是开通湖南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投诉平台,广泛收集民营中小企业欠款问题线索,累计处理问题线索超300条,经核实属于清欠范围的,严格按要求向各市州和有关省直单位督办、交办,推动清偿。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清欠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全面巩固清欠工作成果。

一是加强清欠复核。组织开展实地督查和巡回指导,以清欠台账为依据,对所有已清偿欠款还款情况进行进一步复核,重点通过查阅拖欠方欠款转账记录、回访被拖欠方确认欠款到账等形式,确保实质性清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二是强化投诉办理。依托湖南省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投诉平台,加大中小企业欠款投诉受理、交办办理力度,加强对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投诉办理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欠款化解效率,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协调财政、国资、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普法宣贯,增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国有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意识。加强中小企业普法教育和法律服务,增强中小企业依法维权意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府投资条例》宣贯,督促各级政府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资金来源落实,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垫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强化源头治理,严防新增拖欠。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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