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365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2-0301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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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22-06-20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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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365号提案的答复

湘工信提案〔2022〕297号

  

胡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整治非国有企业拖欠下游中小企业账款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影响中小企业发展,不利于经济社会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2018年底以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国务院2020年出台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将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纳入法治化轨道。当前,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您提出的整治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建议具有很强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自2018年11月清欠工作开展以来,我厅认真履行牵头单位职责,在没有任何行政强制手段的情况下,始终以高度的政治站位,树立高度责任意识,以精细化工作态度,充分发挥全省各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协调有关省直部门通力协作,督促拖欠主体切实履行清偿责任,取得阶段性成效。

    1、提请领导重视,注重高位推动。始终将清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提请省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对清欠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部署。省政府领导累计对清欠工作作出70余次批示指示,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进行研究,并督促各市州政府通过座谈、约谈等形式,及时研究解决清欠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为清欠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2、坚持自我加压,超额完成目标。2019年度国家提出“年底前清偿一半以上”的工作任务,我们提请省政府将年度目标提高到“年底前清偿85%以上”;2020年度国家提出“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我们推动全省无分歧欠款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清零”;2021年,国家并未提出有分歧欠款清偿时限,我们明确所有欠款年底前全面清零的目标并顺利完成。

    3、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约谈督促。2018年12月,我们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由各级减负工作机构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结合国家要求和省内实际,每年提请省减负领导小组印发年度清欠工作方案,明确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实行“月通报”制度,对各地区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特别是提请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分管副秘书长多次约谈清欠工作存在问题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直单位负责人,全面压实清欠工作主体责任。实行“月核查、年销号”制度,对摸排掌握的欠款信息进行动态监管,每月对已清偿账款的真实情况进行细致核查,严格实行年底销号制度。

    4、狠抓问题督办,着力为企解困。坚持问题导向,一是对清欠工作初期“零报告”“零清偿”的地区和拖欠主体,以及国务院大督查、国减办专项督查、省政府综合督查、审计部门跟踪审计指出的重点问题,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现场核查,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二是在2018年12月公布省市两级欠款问题投诉电话的基础上,于2019年4月开通了省“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并再次公布了举报电话、邮箱和地址,广泛收集民营中小企业欠款问题线索。完善了企业欠款投诉交办机制,建立起专门台账,严格按要求及时清偿到位;对已清偿的账款认真开展“回头看”,通过查看付款凭证、企业回访等形式逐笔认真核查,确保清偿资金及时足额支付到企业。三是无分歧欠款超过300万元以上的拖欠主体进行挂牌督办,有力推进清偿。

    5、加强法律服务,保护企业权益。加强与省高院沟通衔接,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一是优化司法服务,降低中小企业诉讼成本。对有困难的中小企业,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政策,完善网上预约立案、电子送达等措施,确保各级法院立案、审理等环节顺畅,提高中小企业诉讼效率。对上游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等拖欠下游中小企业账款的案件,中小企业申请财产保全的,依法采取保全措施。二是提高司法审判能力,高效审理涉企案件。针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案件,开通专门的“绿色通道”,做到快审快结快执行,促进中小企业资金流转顺畅,纾解经营困难。三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兑现中小企业胜诉权益。采取常规执行和专项执行相结合,积极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活动、“湘执利剑 2022”专项执行行动,重点加大对涉中小企业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中小企业胜诉权益。四是助推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经营法治环境。出台《关于办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重拳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建立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共享和惩戒信息反馈机制,依法依规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信用惩戒,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6、严格考核奖惩,提升工作实效。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湘办发电〔2019〕83号),明确了清欠工作的奖惩措施,对未完成清欠目标任务的地区实施惩戒。提请省政府将清欠工作连续纳入全省真抓实干激励事项,我们制定了评选方案,从清偿进度、工作部署、执行效果、长效机制、问题整改等方面,对各地区清欠成效进行综合考评,有力调动了地方积极性。

    当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对大型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有明确处理意见,但对同处于市场弱势地位的中小企业之间账款清理尚无政策;同时,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也不宜对同为中小企业的拖欠主体采取罚款、限制行业准入等措施,只能通过协调双方加强沟通或司法途径解决。下一步,我们将按照“123”工作思路,全力做好清欠工作。一是开展一项行动。按照全国统一部署,扎实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全面加强排查,逐一推动解决,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任务。同时,积极就中小企业之间的账款问题提出建议,争取出台专项政策。二是完善两大平台。通过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推介湖南省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和湖南省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投诉平台,公布投诉电话,提高平台知晓度,争取更多中小企业应用平台,帮助追回欠款;完善两大平台功能,提高清欠工作信息化水平。三是强化三方责任对地方政府,提高清欠在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中的权重,最大限度调动积极性;对相关部门,发挥各级减负办作用,加强协调沟通,推动责任落实;对恶意拖欠账款企业,纳入失信记录,加大曝光力度,实施联合惩戒,避免更多中小企业遭受财务损失,带动形成“人人讲诚信、事事守信用”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中小企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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