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建议函〔2025〕11号
省公安厅:
曾惠钦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立法管理电动二轮、三轮车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在省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的领导下,省工信厅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了厅行动方案、“十个加强”措施。二是摸清生产家底。摸清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用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底数。三是加强标准宣贯。发布了倡议书;举办了全省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相关标准培训会,请专家来湘解读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四是开展服务指导。联合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对我省4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各市州工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力量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现场服务,指导和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五是规范行业生产。组织开展2024年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请工作;加强电动摩托车生产企业产品一致性监管。六是起草两个方案。牵头起草了《湖南省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湖南省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体系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
下一步,省工信厅将继续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在职能范围内积极配合电动车立法工作。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