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建议函〔2025〕66号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朱健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工业和消费品碳足迹数字化认证平台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前期所做工作
2023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健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按照团体标准先行先试、逐步转化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原则,研究制定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发布规则标准采信清单,为企业、机构提供统一规范的规则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坚持目标引领、协同落实,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系统推进、急用先行,加快组织制定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积极打造多方参与的碳足迹工作格局。一是加强指引。制定实施《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规范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优先制定范围,明确工作程序,细化编制要求。提出到2027年制定出台200项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应用场景得到显著拓展。二是突出重点。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相关标准化机构开展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体系研究,聚焦市场需求迫切、减排贡献突出,产业链关联性强、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国际贸易量大的产品领域,确定优先研制的标准清单,加快建立健全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体系。三是加快推进。按照开放、透明、公开的原则,组织有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广泛吸纳产业链上下游相关方代表参与,遵照《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和要求指南》(GB/T 24067)相关要求,出台一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究课题的通知》《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等相关要求,经相关标准化机构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了15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一批),涵盖钢铁、铁合金、乙烯、水泥、石灰、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岩(矿)棉、铅锭、锌锭、工业硅、阴极铜、锂离子电池、移动通信手持机等产品。《清单》旨在充分发挥碳足迹管理对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促进作用,帮助企业系统掌握各环节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水平,查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挖掘节能降碳潜力,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低碳水平,持续降低产品碳足迹。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下,我厅高度重视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体系建设。去年以来,结合我省工业发展特色,已先后推动废旧动力电池、锌冶炼产品、日用瓷、锂离子电池产品等碳足迹评价方法等核算标准立项和编制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清单》标准宣贯实施。鼓励各标准化研究机构或标准化技术组织广泛拓展相关标准信息发布渠道,多途径、多方式开展产品碳足迹标准宣传和培训。
二是加快建立健全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体系。聚焦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等行业,参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等要求,加快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制定,成熟一批、推进一批、持续完善,稳步有序扩大产品覆盖范围。条件成熟的直接制定行业标准。
三是丰富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积极推动相关标准在碳排放双控、低碳技术推广等场景应用,提升相关方的标准应用能力。推动将产品碳足迹要求融入贸易、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形成推广产品碳足迹的政策合力。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