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556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4-064184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24-05-30 11:10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556号建议的答复

湘工信建议〔2024212


向成承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支持长沙申报国家首批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智能网联汽车是湖南省大力推进发展的重点产业。近年来,湖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战略部署,突出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发展新战略,立足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基础,抢抓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变革战略机遇,危机中育先机、变局中开新局,以智能网联汽车为切入点,加快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长沙市主动作为,省工信厅积极支持,通过推进新能源汽车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紧密融合,坚持“车路云”协同的方向,率先开展以5G基站、自动驾驶测试区为代表的新型基建工程,湖南建成“国家智能网联汽车(长沙)测试区”和“湖南(长沙)车联网先导区”,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正式落地,长沙成为国家首批“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城市,形成了较强的地域品牌影响力。同时,通过持续优化政策环境、搭建应用场景,吸引大量相关行业世界500强和行业头部企业、科研院所的关注,其中一批已相继落户,较高起点地构筑了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与产业基础,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初具雏形。你们的建议切合汽车产业发展趋势和省内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对未来我省加快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出了很好参考意见。目前,省工信厅等省直相关单位已按时间节点向国家有关部委推荐长沙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议中所提具体工作也将积极采纳,重点推进。

一、地方性法规及管理政策方面。

省直各单位对长沙市通过地方立法高位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做法表示将大力支持,并予以积极指导。目前,长沙市工信局已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产业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一是立项。该项工作现已完成。二是起草。包括立法基层调研、征求意见、形成代拟稿等工作,计划年内完成,目前即将进行第三方调研机构的遴选工作。三是审查。在完成条例代拟稿和起草说明后,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审查,形成条例草案送审稿及起草说明,计划2025年2月前完成。四是审议。将产业法规草案送审稿、关于提请审查草案送审稿的报告、起草说明、参阅材料及对各方面意见吸纳情况的报告等相关材料,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决定。审议决定后,以政府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或代表大会审议,计划2025年3月前完成。下一步,省工信厅将进一步加大对长沙市工信局的指导力度,争取高质量推动条例出台。

二、安全管理方面

关于优化开路政策。2022年8月,省工信厅、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根据工信部、公安部以及交通部三部委公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出台《湖南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湘工信装备〔2022〕37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三部门在省内选择具备支撑自动驾驶及网联功能实现的若干典型路段、区域,向社会公布后,用于智能网联汽车开展道路测试或示范应用。各市(州)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定本地具有管辖权的道路,经向社会公布并报三部门备案后,用于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或示范应用。道路测试、示范应用路段或区域内应设置相应标识或提示信息”之规定,我省开放测试道路的条件与苏州、武汉基本无异。

关于支持出台对自动驾驶车辆事故处理的管理办法,支持道路进一步开放和高速公路路侧设施及标志标牌安装。    据悉,公安部正在制定《<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实施细则》,包括车辆登记、路面通行秩序、事故处理、交通违法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内容,近期会下发征求意见稿。省公安厅会密切关注相关动态并进行预先研究,待国家层面政策出台后,结合我省实际,抓紧出台对自动驾驶车辆事故处理的管理办法。

关于支持和指导长沙发放高速公路自动驾驶运营车辆运营执照。2022年12月,省工信厅、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已向社会通告开放56.1公里高速公路作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示范应用道路。2023年6月9日召开“湖南行必达网联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申请评估论证会议”,会议同意湖南行必达网联科技有限公司在指定路段进一步完善自动驾驶提示标识后,开展高速公路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工作。为推动高速公路自动驾驶提示标识设置,2024年2月,省交通运输厅函请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组织所属路段自动驾驶提示标识评审,目前已完成评审,湘江智能公司作为建设主体计划6月底前完工。待申请方及其他相关各方完善必要条件后,按照法定程序,省公安厅将全力支持和指导长沙发放高速公路自动驾驶测试示范应用牌照。

三、道路基础设施方面

经查询,《智慧城市路口智能化路侧系统技术要求》(DB43/T2290-2022)由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审批核准并发布(未经省住建厅审核推荐),即将发布的《智能网联基础设施技术导则》立项以及后续审核、发布工作也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办理。省住建厅建议主编单位在标准立项、发布前,加强与其对接联系,便于提供更多更好的建议。由于相关标准属于推荐性地方标准,非强制性执行的标准,省住建厅将组织相关单位研究,按照职能职责对相关道路建设单位进行指导。2021年,长沙市获评国家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城市。试点以来,长沙市累计对466个道路点位进行智慧化改造,建设5G智能物流车路协同示范线、“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加快5G网络布局,车路协同应用基础逐渐完善。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会同各部门积极开展智慧城市建设方面的调查研究,指导长沙市更好地将智能网联新型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应用到城市道路建设中,加快推进完善智慧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体系,为进一步完善城市智能网联新基建,健全城市交通体系,为群众出行提供便利。

四、高精度地图应用方面

2022年8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应用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后,省自然资源厅一直积极与自然资源部对接,推荐将长沙列入后续试点城市。从对接成果上看,自然资源部对我省在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应用上开展的工作高度肯定,并将我省视同已开展试点省份,于2023年12月、2024年3月邀请我省参加试点城市省份座谈交流,长沙市、湘江新区相关部门也派员参加了交流会。经对接,自然资源部将以此次“车路云一体化”试点为平台,增加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城市作为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应用试点,不再额外发布专项通知增加试点。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还将继续积极指导并支持长沙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应用,争取本次“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落地。

五、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方面

我厅高度重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工作的开展,除牵头发布省级《实施细则》,为长沙争取各类国家级测试区、先导区等发展平台外,还积极争取省财政予以资金支持。2022年12月,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工信装备〔2022〕600号),明确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多场景示范和道路测试。多场景示范,重点推动自动驾驶出租车、智慧公交、智慧物流、智慧环卫、智慧配送、智慧巡逻,以及矿卡、港口物流等智能网联汽车典型应用场景的开发和示范应用,探索建立新商业模式。每年对一批示范效果好的优秀场景,根据应用车辆及场景项目建设投资情况,给予单个场景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道路测试,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主体按照湖南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相关管理办法获得测试资格的,按照单车运营测试里程给予不高于2元/公里的补助,单个运营测试主体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2023年10月,我厅下发《关于征集遴选湖南省智能网联汽车典型示范应用场景的通知》,围绕自动驾驶出租车、智慧公交、智慧物流、智慧环卫、智慧配送、智慧巡逻,以及矿区、港口物流等8大智能网联汽车典型应用场景,征集一批在建和拟建的重点场景。经企业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从25家企业申报的29个场景中遴选湖南行必达网联科技有限公司“基于重型卡车的封闭及干线物流场景自动驾驶示范运营”、湖南湘江智能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湘江新区无人驾驶同城物流配送(含夜间)项目”等7个场景为湖南省智能网联汽车典型示范应用场景。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市州工信局指导支持相关场景加快建设,尽快形成良好示范应用效果,对示范效果明显的场景会同省财政厅择优予以奖励资金支持。

感谢你们对我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21


主办单位: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府网站标识码:4300000013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路467号    邮编:410004
备案号:湘ICP备10004984号 技术支持: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湘公网安备 43010302000530号

  • 值班电话 0731-88955310
  • 信访问题服务电话 0731-88955363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0556号建议的答复

33333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