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建议〔2022〕52号
省生态环境厅:
贺茂云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废旧钢桶类危险废物资源循环利用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国家密集出台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文件。为进一步优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持续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国家部委近期发布了《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35号)《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2〕96号)《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2〕9号)等有关文件,指导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及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废钢桶类危险固废的循环利用,对于遏制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特别是有效减少原生矿产开采具有重要作用,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具有重要意义,同样也符合以上文件要求,我厅积极支持。
二、我省开始构建省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体系。2019年我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我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动我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培育创建省级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园区)、示范企业、示范项目,调动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发展绿色工业的积极性。从2020年至2022年,我省已征集了两批次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共有7个基地、34家企业和41个项目纳入示范创建名单;并陆续开展了验收工作,对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基地和项目,依照有关规定,将通过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对于废钢桶类资源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项目,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申报2022年进行示范创建并向我厅申报,通过验收后将给予相应支持。
三、废旧钢桶类危险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要注意事项。
(一)要符合环境保护法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修订与正式实施,明确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废旧钢桶通常残留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的化学物质,新建项目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
(二)要建立废旧钢桶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资源化利用是将废旧钢桶变成产品的过程,由于物料来源的特殊性,无法直接适用一般的产品质量标准,必须既保证产品的质量要求,又将产品的环境安全性和生产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一并纳入考虑,加快制订废旧钢桶资源化利用专用标准。
(三)要建立规范的废旧钢桶回收体系。
为推动废钢桶再生产业良性发展,满足再生钢桶市场需求和质量要求,需要从源头规范钢桶生产,提高钢桶再生利用价值;建立规范的收集体系,落实废钢桶回收的主体责任;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集、非法倒卖和非法处理的行为。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7日
联系单位:省工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电话:0731-88955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