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起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3‰调整为1‰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08年04月24日 08:46 【字体:
  
24日起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3‰调整为1‰。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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