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整治非法无线电干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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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09月24日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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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净化电磁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衡阳市人民政府于9月18日发布《关于整治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的通告》(衡政通〔 2012〕8号),部署开展整治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专项行动。《通告》强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设置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场所不得擅自安装使用无线电手机信号屏蔽器,确需临时安装使用必须报经市无线电管理部门批准。
这次整治行动主要针对一些单位和个人非法设置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擅自安装和违规使用无线电手机信号屏蔽器等行为。对已设置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要求立即拆除并进行销毁或封存,确保不再继续使用。工商、质监、公安、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在本辖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协调解决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对妨碍公务、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坚决打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今年以来,衡阳市连续出现几起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的案件,严重扰乱空中电波秩序,影响了公众移动通信和正常收看卫星电视节目,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此,衡阳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原国家信息产业部《关于禁止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的紧急通知》(信产部〔2007〕459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供稿:衡阳市无线电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