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采购北斗系统、设备及产品,最高可补贴1000万元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20年04月07日 14:38 【字体:
  

    4月2日,长沙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长沙市关于深化北斗应用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8个类别组织申报,最高支持1000万元,进一步深化长沙北斗应用与智能网联汽车和地理信息的融合发展。

    长沙作为湖南省会城市,是全国北斗卫星导航应用三大示范区域之一,具有发展北斗产业和深化北斗应用的优势。去年,长沙出台《长沙市关于深化北斗应用的若干政策》,提出每年设立1亿元北斗应用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北斗在智能网联汽车、地理信息两个领域的应用示范、市场拓展、研发创新和平台建设。

    此次实施细则是对去年政策的细化。细则规定,申报主体适用于在长沙市注册经营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主要从事北斗系统、设备、产品研发和生产,或主要基于北斗卫星导航技术开展智能网联、地理信息相关应用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组织以及专业公共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企业”)。除列入“信用湖南网”和“信用长沙网”信用黑名单的项目申报单位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主体均能享受本政策支持。

    记者梳理实施细则发现,此次申报涉及8个类别,包含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支持方式等。8个类别包括北斗应用示范奖励,北斗系统、设备及产品研制首笔订单奖励,北斗系统、设备及产品生产及销售奖励,北斗系统、设备及产品采购补贴,北斗应用创新重点任务攻关奖励,基于北斗应用的平台运营补贴,公共技术和研发创新平台建设补贴,公共技术和研发创新平台运营补贴。

    其中,对于北斗应用示范奖励,经认定,按项目总投资额的5%-10%给予项目建设单位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北斗系统、设备及产品研制首笔订单的奖励,经认定,对首次发生纳税义务的产品订单,按销售收入的20%对申报单位给予奖励,单个产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北斗系统、设备及产品生产及销售的奖励,经认定,最高按产品上一年度销售收入的10%给予申报单位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北斗系统、设备及产品采购补贴,经认定,最高按采购金额的15%给予企业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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