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 就《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等法规相关问题答记者提问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22年01月12日 11:20 【字体:
  


    1月12日9:30,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有关法规的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范文彬: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我是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范文彬。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这两部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我省先进制造业发展,推动我省制造业发展实现历史跨越,也将对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起到推进和保障作用。

    今天,我们邀请到4位嘉宾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他们将回答大家关心的有关问题。在提问之前,我先介绍一下参加发布会的嘉宾,他们是: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一级巡视员姚茂椿先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曾东楼先生,省工信厅副厅长彭涛女士,省自贸办专职副主任廖光辉先生。

    记者提问前请通报自己媒体的名称。下面请提问。

    湖南卫视:《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姚茂椿:
    湖南是制造业大省,工业门类齐全,制造业31个大类在我省均有分布。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湖南考察,赋予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成为建设现代化新湖南的重大战略。为加速推动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将《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作为2021年的重点立法项目。《条例》正式出台,为法治护航重大战略实施、推动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湖南落地见效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是《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实现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战略目标,既需要全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的大力推动,又离不开企业、专业机构和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条例》的出台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指示精神,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制度供给的重大举措,将更好凝聚共识、集聚资源,在全省汇聚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的强大合力。
    二是《条例》的出台是以法治化手段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性举措。我省此次出台的《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属于创制性立法,为全国首部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立足省情实际,明确了先进制造业发展任务,完善了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全国开创了以法治化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先河。我省这一创新举措也得到了全国人大以及工信部的高度肯定,在全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三是《条例》的出台为探索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湖南经验”“湖南模式”提供了法制保障。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实体经济,特别是先进制造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强调指出,要坚定不移把制造业和实体经济做强做优做大。一年多以来,我省围绕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并在发展实践中形成了具有湖南特色的经验和做法。比如,湖南率先实施的产业链“链长”制度、研究出台的“1+20+9”产业规划体系、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企业智能化转型等创新举措,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多次在国务院真抓实干激励中被通报表扬。《条例》的出台,将我省以及其他兄弟省市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系列有效做法总结提炼上升为法规制度,引领和保障我省先进制造业发展,确保了促进措施的权威性、稳定性。

    湖南日报: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的首要立法目的是为了促进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那么条例内容中规定了哪些保障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

    曾东楼:
    为了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条例规定了三个方面的重点措施。
    一是创新推动的措施:在技术创新方面,条例第十条要求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产业技术创新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在本省落户或者设立分中心。同时,支持先进制造业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上下游企业共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开展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在智能制造方面,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政策,统筹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业融合,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以及应用,推动制造业企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数字化转型。培育示范应用场景和标杆企业。支持发展中央工厂、协同制造、共享制造等智能发展新模式。
    二是绿色发展的措施:为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构造绿色制造体系,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推广绿色设计、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支持企业、园区、行业间合作开展绿色制造技术改造,发展绿色循环经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先进制造业项目选址选线、生态环保措施的指导,协调解决环境制约问题。
    三是开放合作的措施:条例第十二条明确支持湖南先进制造业企业“走出去、引进来”,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依托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搭建省市县联动招商网络,吸引外资投资本地先进制造业领域;鼓励跨国公司在本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先进制造业研发中心,建立整合贸易、物流、结算等功能的营运中心。在湘注册的外资研发机构在本省范围内开展研发活动,享受与省内研发机构同等政策。
    此外,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还对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塑造湖南先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高质量形象作了规定,较好地贯彻落实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新发展理念。

    湖南经视:产业园区是发展先进制造业的主要载体、主战场,《条例》将主要从哪些方面支持和促进产业园区发展?

    彭涛:
    产业园区是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主要空间聚集载体,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主阵地。目前,全省共有省级及国家级产业园区144家,其中国家级园区23家,省级园区121家,基本实现县市区全覆盖。2021年6月份召开全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以来,全省园区以创建“五好”园区为引领,全省掀起了“五好”园区建设热潮,积极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全省园区以占0.5%的国土面积,产出了约占全省34.5%的GDP、42%的税收、70%的规模工业增加值、65%的高新技术产值、50%的实际利用外资额。可见制造业更加向产业园区聚集。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需要打造一批支撑先进制造业发展的产业园区。而园区产业布局只有向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园区的公共服务才具有更好的规模效益,园区产业生态才有利于丰富完善,产业发展才更具有根植性。
    《条例》根据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内在需求,第八条规定重点从“引、促、转”加快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产业布局的规划引导,推动市场化、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目前,我省已编制全省园区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强产业、提质量、促转型为目标,全面推动“3+3+2”产业领域在全省144家产业园区的布局,引导各园区进一步发挥比较优势,科学确定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未来产业,避免同质化低效发展,构建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是开展园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作的专项考核,促进园区不断增强支撑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支撑能力,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三是鼓励园区开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改革试验,创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加快园区发展方式的转型,以园区的转型进一步带动园区产业的整体转型。

    红网:营商环境对制造业发展很重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对优化营商环境做了哪些考量和规范?

    姚茂椿: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我省营商环境明显改善,这对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具有重大意义。
    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一方面,要坚持法治原则、竞争中性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障各种所有制先进制造业企业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另一方面,对政府应当在降低企业营商成本方面作了规定,强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电力企业、运输企业等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制造业领域制度性交易成本、融资成本和工业用电、物流等要素成本。
    《条例》还对先进制造业企业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尤为重视,特别是对企业参与政府重大政策的制定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如第二十三条规定,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对先进制造业企业利益、权利义务、正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政策,应当事先征求相关企业的意见。对可能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政策调整,应当合理设置缓冲过渡期。二是对国家和省“免申即享”的惠企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准确向企业推送并指导帮助企业落实。

    潇湘晨报:目前全国已有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那么我们制定条例时怎样立足湖南实际,体现湖南特色的?

    曾东楼:
    条例共9章60条,其中有湖南辨识度的特色条款很多,但最大的特色是突出了“一产业、一园区、一走廊”湖南自贸试验区独特战略定位,条例专设3章对此作出规定。
    一是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第三十二条明确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重点任务。第三十三条规定自贸试验区支持建设面向集群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集群建设“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探索建立工业跨境电商服务平台,促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二是打造国际投资贸易走廊。第三十六条明确积极探索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路径和模式,开展飞地经济合作,建立健全区域间互动合作和利益分享机制。第三十七条规定片区应当建立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地区驻点招商机制,可以委托社会组织承接招商工作。鼓励各片区建立联动招商机制,加强招商信息共享与合作。
    三是打造中非经贸合作先行区。第三十九条规定建立中非经贸博览会闭会期对接交流机制,促进对非务实合作。对在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第四十二条明确探索开展中非易货贸易,创新易货贸易模式,建立具有信息发布、交易撮合、金融服务等功能的易货贸易服务体系。第四十四条明确探索创新对非经贸合作金融平台和产品,支持建设中非跨境人民币中心。

    三湘都市报: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请问条例在推进制度型开放,鼓励制度创新方面有何规定?

    廖光辉:
    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自贸试验区应当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原则,全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加大开放力度,开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为此,条例作出以下规定:
    一是法无禁止即可为。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对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未明确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鼓励单位和个人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创新活动,鼓励自贸试验区各类改革主体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
    二是对制度创新予以表彰奖励。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在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和建设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是健全创新容错机制。为了鼓励干部放开手脚,大胆探索创新,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开展创新活动出现失误或者偏差,但符合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未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恶意串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予以免责。
    对于以上规定,下一步各单位还将制定有关细则,确保条例规定落地实施。

    法制周报:培育打造先进产业链群是湖南发展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经验,请问《条例》在促进产业链群建设方面做了哪些规定,下一步将如何促进产业链群建设?

    彭涛:
    产业链群协同发展是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基本逻辑,促进产业链发展壮大是做强产业集群的重要途径,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是壮大产业链的主要支撑。
    湖南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省领导联系产业链群制度,由16位省领导联系22个产业链群,亲自担任相关产业链链长,配套建立了综合协调、工作推进、竞赛评价和检查评估机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工作体系。《条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促进产业链群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是在第六条中规定,建立省、设区的市、自治州联动的产业链链长制,及时协调解决产业链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重点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方面加强保障。
    二是遵循产业链发展的基本规律,在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产业链招商方面充分发挥链主的带动作用,建立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是在第七条中规定,明确了湖南重点打造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支柱产业领域产业集群,通过优化产业集群区域布局,建立产业集群梯次培育体系,建立产业集群促进组织,创新产业集群治理模式来支撑。
    下阶段,我们将按照《条例》规定,充分发挥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做好省领导联系产业链群的联络协调服务,落实“八个一”工作推进机制。加大产业集群梯度培育力度,在“3+3+2”产业领域中培育更多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依托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主体,大力推进集群发展促进组织建设,推动形成组织自治、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新型集群治理模式。充分发挥省制造强省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建言献策、引领带动作用,为湖南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贡献力量。

    湖南广播电台:自贸试验区是以自由贸易为主题的开放平台,请问条例对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有何创新?

    廖光辉:顾名思义,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以自由贸易为主题的开放平台,加快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是应有之义。为此,条例作出如下规定:
    一是促进贸易自由便利。在创新海关监管模式,优化通关服务流程方面,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流转的监管模式;第二款规定,自贸试验区加强跨关区运输、通关、监管等方面协作,扩大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商品和机构范围,探索开展进口转关货物内河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药食同源进口通关便利化等贸易监管新模式。
    在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方面,条例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实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模式,实现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和金融监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二是发展国际贸易新业态。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支持六类贸易新业态发展,其中第四款明确支持培育数字服务出口,探索建立兼顾安全和效率的数字产品贸易监管模式,促进高端数字贸易业态集聚发展;第五款明确探索在教育、工程咨询、商务服务等领域,分层次逐步取消或者放宽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的服务贸易限制措施。
    三是培育国际性专业展会。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推动会展产业与湖南优势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国际性专业展会,对参展企业给予通关、检验、运输监管和金融外汇等方面支持。

    红网:制定条例对于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有何重要意义?

    姚茂椿:
    建立湖南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省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是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的责任和使命。制定《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为自贸区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对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条例》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穿到具体条文中,将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有关政策措施转化为实施性的法律制度,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作出的打造“三个高地”、践行“四新”使命的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和国务院《总体方案》明确要求加强地方立法、建立公正透明、体系完备的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
    二、制定《条例》将有利于推进“法治湖南”建设,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自贸试验区作为制度创新、先行先试、率先与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接轨的特殊经济区域,应当更加重视法治环境建设,成为“法治湖南”建设的先行者和桥头堡。《条例》明确了自贸试验区公平竞争、投资保护、市场主体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人才服务等内容,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宣示湖南自贸试验区坚持法治先行的决心,有利于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定国内外市场主体对自贸试验区未来发展的信心。
    三、制定《条例》将有利于固化湖南自贸试验区创新成果,进一步发挥自贸区“试验田”作用。按照“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的要求,《条例》吸收了国内外自贸试验区的先进经验,总结了湖南自贸试验区改革发展创新的既有成果,将有关制度性内容提炼固化至具体条文中,同时完善了创新和容错机制,对变化较大的政策性内容预留后续改革空间,为加强改革创新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将有利于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发挥“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的“试验田”作用。
    四、制定《条例》将有利于理顺完善自贸试验区管理体制,精简高效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发展。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发展需要各方协助、精心配合,理顺完善自贸区管理体制对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和发展至关重要。《条例》在第二章对省自贸办,中直、省直单位、片区政府及管理机构等相关主体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将工作任务上升为法定职责,有利于理顺完善自贸试验区管理体制,构建各司其职、精简高效的自贸区建设发展工作格局,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与发展。

    湖南人大网:自贸区条例发布后,下一步湖南将会如何抓好组织实施?

    廖光辉: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的出台,对于湖南自贸试验区基础性制度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省自贸办将切实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查等职责,重点从三个方面贯彻落实。
    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充分依托新媒体和传统媒介,通过公开宣讲、座谈交流、政策解读和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知晓度,大力营造鼓励改革创新的浓厚氛围。
    二是积极推进实施。利用省市自贸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按照《总体方案》实施的经验做法,逐章逐条明确责任单位,加大实施组织力度,适时开展条例实施情况评估和回头看。
    三是完善配套细则。对创新奖励、容错纠错、联动发展等相关条款内容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完善配套措施,不断健全完善湖南自贸试验区法规制度体系。

    湖南教育电视台:人才是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请问,《条例》在支持先进制造业人才建设方面有哪些规定?

    曾东楼:培育壮大新兴制造业、推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不但需要技术水平的提升,更需要制造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尤其是需要大量能适应产业不断变化的企业家、科技人才、技能人才以及产业工人。刚才您说的很好,人才是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条例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政策,对支持先进制造业人才建设作了重点规定。
    一是在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企业家的培养工作,制定先进制造业领域企业家培训计划,培养具有战略思维、资本运作、风险管控、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企业家队伍。
    二是在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先进制造业领域人才的全方位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加强专业化领导干部、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培养和技术管理团队、技能人才队伍、专业智库建设。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工信部门应当加强先进制造业人才需求预测,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紧缺人才培养。
    三是在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先进制造业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赋予主要科研人员在先进制造业重大科研项目中的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赋予符合条件的大型先进制造业企业高级职称评审权,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对省级以上重点产业项目引进的、在长沙市以外地方工作的先进制造业主要科研人员,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应当为其在长沙市开展科研活动以及居留落户、租购住房、社保医保、子女入学、配偶就业、项目孵化、资金支持、职称评聘、出入境、医疗康养等方面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人民之友:法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请问,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出台后,如何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

    彭涛:作为促进条例,重点规定的是政府及有关部门、产业园区等机构在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方面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条例》颁布实施后,省工信厅将按照《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认真履行《条例》实施的主体责任,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与《条例》规定,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抓实抓细《条例》宣贯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条例》的宣贯。在省人大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一道,制定《条例》宣贯方案,明确分工,对各级各部门、各个产业园区广泛深入开展宣贯和培训,增强大家的法律责任意识,进一步整合资源、凝聚力量、优化环境,营造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是分解落实《条例》工作任务。《条例》对先进制造业发展任务、发展重点、发展要素保障以及政府与部门职责、政策制定和落实等多方面均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促进任务和促进责任主体。我们将根据《条例》规定,结合工作职责,将相关工作责任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制定配套政策,加大政策供给力度,推动法规政策化、具体化。
    三是协调建立督查检查机制。根据《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定期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先进制造业促进工作情况,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先进制造业促进工作的监督。我们将切实肩负起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保障《条例》落实落地的制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部门的监督,并在省人大的带领下,配合做好对部门和地方的检查监督工作,凝聚强大合力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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