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2024〕115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要求,依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的规定,我省对2023年度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395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3﹞60号)等文件,2023年度中央财政下达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186686万元,用于支持符合要求的2018-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2021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
2023年度总体绩效目标为:支持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推广应用,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产品消费;稳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平稳发展;各部门紧密配合,不断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使用。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466号)等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
2022年11月28日《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285号)下达补助资金49770万元,2023年5月26日《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企指〔2023〕25号)下达补助资金136916万元。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比亚迪)申请清算99982辆,其中2018年191辆、2019年2275辆、2020年5459辆、2021年92057辆;中央核定清算补助数量为92472辆,其中2018年核定数量为135辆(核减56辆)、2019年核定数量为1885辆(核减390辆),2020年核定数量为4049辆(核减1410辆)、2021年核定数量为86403辆(核减5654辆),2023年度获取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155196万元。
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时代)申请清算4647辆,其中2019年53辆、2020年3452辆、2021年1142辆;中央核定清算补助数量为4534辆,其中2019年核定数量为53辆、2020年核定数量为3434辆(核减18辆),2021年核定数量为95辆,2023年度获取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4713万元。
2023年度依照总体绩效目标对相关指标进行了细化,具体绩效指标为:有运营里程要求车辆满足要求比例、车辆纳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比例、车辆技术参数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参数一致性,三项均为100%符合;产业低碳化和资源节约显著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节能减排效果有所提升,受益企业、群众满意度大于9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3月,我厅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文件精神,要求各项目单位开展自评。在企业自评基础上,我厅抽调相关处室人员,并聘请有关专家,对长沙比亚迪、中车时代、中联环境、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开展了现场绩效评价。自评综合得分为97分,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18-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算186686万元,实际到位186686万元,到位率为100%。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止2024年3月31日,补助资金已支出金额为186686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各单位执行情况如下:
所属市州 |
市州、单位 |
中央补助资金(万元) |
预算执行金额(万元) |
预算执行率 |
长沙市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155,196.00 |
155,196.00 |
100% |
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5,211.00 |
5,211.00 |
100% |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1,566.00 |
1,566.00 |
100% |
|
株洲市 |
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24,713.00 |
24,713.00 |
100% |
合计 |
160,407.00 |
160,407.00 |
100% |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等系列文件要求,我省加强政策宣贯,指导企业合规开展奖补申报和资金使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经现场评价核查,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由中央明确具体支持项目,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严格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投入,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市场拓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2023年,生产新能源汽车80.5万辆,同比增长6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6.3个百分点,占全国同期总产量的8.4%,整体保持健康平稳发展。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质量指标
①资金拨付率。各级财政部门在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指标文件下达后,及时高效的将中央资金拨付至各个项目单位,截止2023年12月底,奖补资金到位率为100%。
②资金使用合规性。各项目实施单位均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要求合规使用中央资金。
③车辆纳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比例、有运营里程要求车辆满足要求比例、企业申报材料技术参数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参数一致性。我省2023年度申请中央购置补贴的新能源汽车共计97006辆,所有车辆已全部纳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纳入比例为100%;有运营里程要求车辆满足要求比例,符合比例为100%;企业申报材料技术参数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参数一致性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①产业低碳化显著提升。通过持续优化汽车消费结构,加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产业低碳化工作成效显著。如在工程机械领域,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重型卡车产品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该产品的广泛应用,不仅有效促进了物流配送、工程机械等领域的低碳化转型,而且显著降低了化石能源的消耗;在市政公共领域,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大力推动环卫车辆电动化进程,优化新能源环卫汽车配套环境,为实现“双碳”目标注入了新的动力。
②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全省2022年生产新能源汽车49.6万辆,2023年产量达到80.5万辆,同比增长62%,其中长沙比亚迪新能源汽车产量达72.3万辆、增长64.3%。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势头强劲,对推动绿色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起到了重要作用。
③企业新能源汽车营业收入增长。受资金支持的企业中,2家企业营业收入较上年度有所增长。其中,长沙比亚迪2022年营业收入878.18亿元,2023年营业收入904.57亿元,增长率为3%。中联环境2022年营业收入97.45亿元,2023年营业收入103.41亿元,增长率为6.12%。
(2)社会效益
①资源节约效应明显。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乘用车和商用车为先导,有效带动了工程机械、货物运输、市政公共等多个领域的同步发展,显著增强了绿色出行的理念。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将高度依赖化石燃料的能源体系向清洁、低碳、高效的能源体系转变,新能源应用场景逐步扩展到私家 车、物流车、环卫车、货运卡车等多种车型,实现了资源节约效果的显著提升。
②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提升。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我省严格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依照新能源推广应用资金相关管理办法,持续监督资金使用过程,优化财政资金的配置结构。
③对汽车行业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显著。我省着力推动汽车行业向电动化、智能化转型,引导鼓励新能源车企加快研制,促进了汽车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
(3)生态效益
节能减排效果显著提升。比亚迪、北汽株洲等整车企业在我省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产量稳步增长,面向全国市场销售,省内销售占比约8.8%,处于行业中等水平。新能源汽车产量的增长以及持续优化的能源消费结构,有效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节能减排效果有所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的节能减排补助专项资金,申报程序公开透明,项目资金拨付到位,申报单位依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现场评价调查,受益企业、群众(新能源汽车消费者)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支持项目整体绩效完成情况良好,未明显偏离绩效目标。综合现场评价和汇总项目单位自评情况,主要存在部分企业新能源汽车产量及营业收入有所下降等问题。
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加强资金项目后续监管,做好资金使用效果跟踪与引导,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另外,我厅将进一步支持企业扩大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深入挖掘产业增长潜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厅将严格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公开。对于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严格确保整改落实落地,确保后续工作稳妥顺利推进。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29日
六、附件
2023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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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财政厅 |
资金使用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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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分值 |
得分(每下降1个百分比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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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186686 |
186686 |
100% |
10 |
1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86686 |
186686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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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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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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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情况 |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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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科学性 |
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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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及时性 |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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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合规性 |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省工信厅按照项目相关要求分阶段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
|
|||||||
使用规范性 |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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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准确性 |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值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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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能够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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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支持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推广应用,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产品消费。 |
1.根据2018-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2021年及以前年度清算、2020-2022年度补助资金预拨的相关公示文件,我省核定2018-2022年推广新能源汽车97006辆,其中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核定推广新能源汽车92472辆;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4534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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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 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资金拨付率 |
奖补资金拨付率=(项目单位实际到位奖补资金/应到位奖补资金)×100%。达到100%得满分;每降低于5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100% |
100% |
8 |
8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该项得分=满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要求的合规使用的奖补资金/总奖补资金*100%。达到100%得满分。每存在一起不合规资金支出行为(如支付人员工资、绩效等)扣2分,扣完为止。 |
100% |
100% |
10 |
10 |
|
|||
车辆纳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比例 |
该项得分=获得奖补资金的车辆中纳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数/获得奖补资金车辆数*100%。该比例达到100%,得满分;未达到不得分。 |
100% |
100% |
11 |
11 |
|
|||
有运营里程要求车辆满足要求比例 |
该项得分=获得奖补资金车辆中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满足要求数/获得奖补资金车辆数*100%。该比例达到100%,得满分;未达到不得分。 |
100% |
100% |
11 |
11 |
|
|||
企业申报材料技术参数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参数一致性 |
该项得分=获得奖补资金车辆中申报材料技术参数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参数一致的车辆数/获得奖补资金车辆数*100%。该比例达到100%,得满分;未达到不得分。 |
100% |
100% |
10 |
10 |
|
|||
效 |
经济效益 |
产业低碳化 |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对产业低碳化的促进作用。显著提升得满分,有所提升得1分,无提升不得分。 |
显著提升 |
显著提升 |
3 |
3 |
|
|
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数 |
政策实施对企业新能源汽车产量所带来的直接影响。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数均>0得满分,每出现1家企业无正增长则扣1分,扣完为止。企业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数=2023年企业新能源汽车产量-2022年企业新能源汽车产量。 |
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数>0 |
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数>0 |
4 |
3 |
中车时代受外部市场大环境影响,新能源汽车产量有所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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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能源汽车营业收入(万元) |
政策实施对企业营业收入所带来的直接影响。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营业收入增长额均>0得满分,每出现1家企业无正增长则扣1分,扣完为止。企业营业收入增长额=2023年企业营业收入额-2022年企业营业收入额。 |
企业营业收入增长额>0 |
企业营业收入增长额>0 |
4 |
2 |
1、中车时代受外部市场大环境影响,营业收入有所下降; |
|||
社会效益 |
资源节约 |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对资源节约的推动作用综合评定,酌情计分。显著推动得满分,有所推动得3分,无推动作用不得分。 |
显著推动 |
显著推动 |
6 |
6 |
|
||
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
根据资金使用、配置和监管等方面的效率和能力提升情况,酌情计分。显著提升得满分,有所提升得2分,无提升作用不得分。 |
显著提升 |
显著提升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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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汽车行业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 |
根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对汽车行业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综合评定,酌情计分。显著促进得满分,有所促进得2分,无促进作用不得分。 |
显著促进 |
显著促进 |
4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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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节能减排效果 |
根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对节能减排的提升作用综合评定,酌情计分。显著提升得满分,有所提升得2分,无提升作用不得分。 |
显著提升 |
显著提升 |
4 |
4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受益企业、群众满意度 |
受益企业对项目实施的满意情况。满意度≥90%计满分,每降低10%扣5分,扣完为止。 |
≥90% |
≥90%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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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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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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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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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家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