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2022〕160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1号)的要求,依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的规定,我省对2021年度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了绩效自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0﹞473号)及《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80号)等文件,中央财政下达我省2021年度奖补资金116,742.00万元,用于支持符合要求的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2021年度总体绩效目标为:支持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推广。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和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等有关要求,经报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出台《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湘财企〔2016〕44号)等文件,切实做好我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
2020年12月11日《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321号)提前下达110,096.00万元、2021年6月8日《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81号)下达补助资金6,646.00万元。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申请清算1470辆,其中2017年296辆、2018年1174辆。中央核定清算补助数为1469辆,其中2017年核减1辆,核定数量为295辆;2018年核定数量1174辆,获得补助资金29,667.00万元。
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清算6098辆,其中2016年33辆、2017年333辆、2018年3905辆、2019年1827辆。中央核定清算补助数为共6071辆,其中2016年核定数量33辆;2017年核减3辆,核定数量为330辆;2018年核减14辆,核定数量3891辆;2019年核减10辆,核定数量1817辆,申请补助资金87,080.00万元。
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核减5.00万元。
2021年度绩效目标为:纳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比例、有运营里程要求车辆满足要求比例、企业申报材料技术参数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参数一致性,三项均为100%符合。产业低碳化和资源节约显著提升,节能减排效果有所提升,受益企业、群众满意度大于9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3月,省工信厅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1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开展自评。在企业自评基础上,省工信厅抽调相关处室人员,并聘请有关专家,对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比亚迪)和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电动)开展了现场评价。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算116,742.00万元,实际到位116,742.00万元,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算116,742.00万元,资金使用单位执行数116,742.00万元,执行率为100%。各市州、单位执行情况如下:
市州、单位 |
中央补助资金额(万元) |
预算执行金额(万元) |
预算执行率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29,667.00 |
29,667.00 |
100% |
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5.00 |
-5.00 |
100% |
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87,080.00 |
87,080.00 |
100% |
合计 |
116,742.00 |
116,742.00 |
100% |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落实《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文件要求,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制定了《关于印发〈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的通知》(湘财企〔2016〕44号),同时为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各项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情况及政策以往执行情况,特修订、制定《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申报注意事项(第4版)》。
经现场评价核查,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由中央明确具体支持项目,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管理,由省市财政集中支付,用途清晰、审批程序规范。项目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资料齐全,资金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节能减排财政补助资金的投入,大力推动了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条已基本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同时,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使公众节能减排意识得到了提升,对地区经济社会节能减排形成了可持续的和长期有效的影响,推动了城市绿色发展,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质量指标
我省2021年度申请中央购置补贴的新能源汽车共计7540辆,所有车辆已全部纳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纳入比例为100%;有运营里程要求车辆满足要求比例,符合比例为100%;企业申报材料技术参数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参数一致性为100%。
补贴资金拨付及时到位。受补贴企业均建立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资金使用符合要求。
(2)成本指标
经现场核查,我省获得奖补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已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在与客户签订车辆销售合同时对补贴部分进行扣除,有效降低了新能源汽车购置成本。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产业低碳化持续改善加强。新能源汽车作为我国低碳经济的重要内容之一,促进能源结构低碳化变革,大力提高能源利用的效率、降低产出单位GDP所消费的能源和排放的二氧化碳。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的持续投入,两家受助企业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累创新高,有效改变了我省汽车产业结构,促进了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加快了汽车产业低碳化步伐。
拉动汽车生产企业对新能源汽车研发投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带动了汽车生产企业对新能源汽车研发投入,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中车电动经过不断的研发创新,已形成从芯片、材料、零部件及系统到整车的完整产业链。长沙比亚迪2020年新能源汽车研发费用1.44亿元、2021年新能源汽车研发费用1.59亿元,研发费用增长10.42%。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新能源汽车研发费用2.10亿元;2021年新能源汽车研发费用1.54亿元,研发费用增长率-26.67%。两家企业2021年研发费用增长-0.41万元,未实现目标值。
企业新能源汽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十三五”期间,中车电动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40亿元、利税总额近10亿元,“十四五”开局之年实现“开门红”,2021年营业收入达28.49亿元,预计“十四五”期末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达到500亿。长沙比亚迪2020年新能源汽车销售收入114.70亿元、2021年新能源汽车销售收入288.69亿元,营业收入同比增151.70%。两家企业2021年新能源汽车销售收入合计相比2020年增长163.92亿元。
(2)社会效益
资源节约效应明显。新能源汽车能大幅度节约石油资源,尤其是夜间充电,更能减少电能浪费。长沙比亚迪2019、2020年两年连续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值超百亿元,2021年全年共计销售新能源客车和专用车超过1256台,乘用车销量约13.45万辆。中车电动2021年销售新能源汽车共计2532辆,全面超过预定的推广年度指标值。大量新能源汽车投入市场,节约了大量石油资源,减少了电能浪费。
促进汽车行业转型升级。新能源汽车的不断发展,促使整个汽车价值链发生变化,推进了上下游产业链的发展,实现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中车电动通过不断转型升级发展,目前已拥有三大核心产业板块(客车产业板块、专用车产业板块和科技产业板块),培育和带动省内配套企业50余家。
(3)生态效益
新能源汽车行驶平稳安静噪音小,零排放,降低噪音污染,减少空气污染物排放,有助于达到节能减排目的。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效提升了节能减排效果,生态效益明显。
(4)可持续影响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未来汽车产业的主要发展方向,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关注的焦点和汽车企业研发的重点。根据规划中车电动,下一步将聚合集团内外资源,在湖南打造具有明显中车特色的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全产业生态。
但我省目前新能源汽车产业还存在总部在湘的优势汽车企业太少、畅销车型和中高端车型不多、研发投入不足、配套水平较低等方面的问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中央财政补助的节能减排补助专项资金,申报程序公开透明,项目评审公开公正,项目资金拨付及时,申报单位依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现场评价调查,受益企业、群众(新能源汽车消费者)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持项目按要求稳步推进,整体进展良好,绩效目标基本实现,未偏离。
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我省将持续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引导相关生产企业不断加强对整车、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部件或产品技术的提升,在新能源汽车续航能力、充电桩、缩短充电时间等关键技术方面,实现突破。进一步推进强链补链延链,营造良好环境,支持鼓励更多重点汽车生产企业在我省设立研发基地,对接、吸引其主要零部件供应商向整车企业周边落户,提升我省汽车产业研发和配套能力,切实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省将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其他主管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公开。各相关单位(企业)对照自评情况安排好下一步工作,确保后续工作稳妥顺利推进。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