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企指〔2024〕77号
有关省直单位,有关市(县)财政局、工信局:
为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根据《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23〕31号)《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湘财企〔2022〕1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4年第二批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予以下达,具体单位、项目、金额、科目等见附件。
请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第二批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安排明细表(不含衡阳市)
2、2024年第二批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衡阳市安排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