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企指〔2023〕17号
有关省直单位,长沙市、株洲市财政局、工信局: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将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安排的重大议定事项补助资金予以下达,具体单位、项目、金额、科目等见附件。请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第一批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重大议定事项)安排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5月16日
2023年第一批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重大议定事项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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