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企指〔2023〕55号
省直有关单位,有关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市区财政局、工信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推动移动互联网产业高质量 发展加快做强做大数字产业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0〕47 号)等文件精神,经项目单位申报,市县工信、财政部门推荐, 专家评审、公示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下达,具体单位、项目、金额等见附件,相应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市县列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07对企业补助”,省直单位部门预算经济科目“39999其他支出”,政府预 算经济科目“59999其他支出”。
收到此文后,请及时将资金拨付使用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并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不含郴州市)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