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企指〔2022〕61号
省直有关单位,有关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市区财政局、工信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推动移动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做强做大数字产业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0〕47号)等文件精神,经项目单位申报,市县工信、财政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公示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下达,具体单位、项目、金额等见附件,相应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市县列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07对企业补助”,省直单位部门预算经济科目“39999其他支出”,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9999其他支出”。
收到此文后,请尽快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