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无)法告字〔2025〕2号
经调查,2025年2月28日上午11时许,在新田县尚品国际大楼顶层查获非法设置、使用的手机信号放大器(主机为银白色长方形盒子,天线为对数周期天线)1套。因该大楼顶层为开放区域,手机信号放大器设置、使用及所有人不详。该行为属于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及无线电频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之规定,对上述涉案物品作出没收违法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政处罚决定。
因手机信号放大器设置、使用及所有人不详,行政执法文书不能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现采用公告送达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可在6个月内向湖南省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申爱源 联系电话:0731—88955572
机关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