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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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执法部门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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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名称 |
省本级 |
所属地区行政区划编码 |
4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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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名称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执法部门组织编码 |
4300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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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文书基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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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湘工信(无)罚决字〔202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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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李超违规使用GPS信号屏蔽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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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名称 |
从事无线电违法行为的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5.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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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没收 |
处罚类别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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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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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公开 |
公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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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经查,2025年10月11日,当事人停放在长沙市宁乡市中拓瑞鑫4S店门口的车辆(苏 J3SC31)上设有GPS信号屏蔽器,导致附近的长沙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宁乡分考场考试车辆GPS信号异常。2021年,当事人在江苏省盐城市通过抵押公司购买该抵押车辆,抵押公司为防车辆丢失,在该车辆上安装GPS信号屏蔽器。当事人在购买该车辆后,继续使用车上安装的GPS信号屏蔽器,使用期间对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执法人员拆除该车辆上GPS信号屏蔽器后,干扰信号消失,考试恢复正常。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属于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调查期间,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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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作出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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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使用的GPS信号屏蔽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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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对象基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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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对象类别 |
自然人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李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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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对象类别 |
个人 |
证件号码 |
430124********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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