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执法部门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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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名称 |
省本级 |
所属地区行政区划编码 |
4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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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名称 |
省工信厅 |
执法部门组织编码 |
4300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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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文书基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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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湘工信(无)罚决字[2019] 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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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袁桂初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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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名称 |
从事无线电违法行为的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19.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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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没收设备及违法所得 |
处罚类别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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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省工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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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公开 |
公开 |
不公开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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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
正常 |
其他状态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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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处罚的原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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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2018年以来,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乌溪村村民袁桂初将自家仓库出租给数家二手抵押车车行做停车场所使用,二手抵押车车行存放车辆需要屏蔽车辆GPS信号,以防止原车主通过GPS找回车辆私自开走。为招揽停车生意,自2019年3月以来,袁桂初出资委托其外甥刘伟购买并在停车场安装了手机信号屏蔽器,对公众移动通信造成干扰。袁桂初擅自购买设置使用手机信号屏蔽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四条、二十七条之规定,属于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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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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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没收非法使用的无线电设备及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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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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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对象基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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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对象类别 |
自然人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袁桂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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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对象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被处罚对象证件号码 |
430121********9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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