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湖南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标杆企业培育管理办法》(湘工信节能〔2025〕224号,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号HNPR-2025-05004,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为什么要制定《办法》?
推进工业固废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加强再生资源综合高效利用,对推动工业绿色循环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现实意义。2022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起草制定了《湖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创建管理暂行办法》,并组织培育了三批共54个示范单位,有效推动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为带动综合利用企业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工业绿色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原《湖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创建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修订,制定印发本《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制定《办法》的主要依据有:
1.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2〕9号)“强化行业标杆引领”。
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配套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支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延链强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49号)“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培育创建一批省级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园区)、示范企业、示范项目,调动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发展绿色工业的积极性。”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主要包括5章17条。
第一章对开展标杆培育创建的主要依据、目的、对象、任务等总的原则进行说明。
第二章明确培育对象基本条件、生产规模等要求。
第三章对培育创建程序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明确了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章明确了管理办法有效期。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标杆企业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