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鼓励和引导企业自主创新,加快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根据《湖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管理办法》(湘工信装备〔2025〕234号)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湖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湖南省内企业研发生产,符合《湖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5年版)》方向,且已实现首次销售但尚未取得规模化市场业绩的装备产品、关键系统和核心部件,同时符合《湖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管理办法》(湘工信装备〔2025〕234号)有关规定。
二、申报企业条件
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项目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财务状况良好,按时、准确向财政、统计部门报送财务信息,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
3.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良好的技术研发人才队伍支撑,拥有申报产品的完整所有权和相关知识产权。
三、申报产品要求
申报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科技伦理规范的相关要求,符合省产业发展导向。
2.技术水平行业领先,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在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方面有创新突破,填补国内空白或打破国外垄断,整机性能或核心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同类装备先进水平。
3.性能质量可靠,通过省级或以上资质认定部门认定的专业检验检测机构的产品性能指标检测检验。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许可证明;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4.已经实现首次销售交付(即首次销售给用户单位)但尚未取得规模化市场业绩的装备。
5.原则上成套设备销售价格在200万元及以上,单机每台销售价格在50万元及以上,关键零部件每个销售价格在20万元及以上;农业机械、机器人产品每台销售价格在20万元及以上。
6.拥有与产品密切相关的至少1项已授权发明专利,以及认定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状况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7.申报产品应是本省企业研发、生产,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首次销售(以销售合同日期为准)。
四、征集程序
1.企业申报。企业根据要求认真填写《湖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项目申报书》(附件1),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向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应整合于申报书盖章后一并提交。盖章页及相关证明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勿使用拍照方式。
2.市州初审。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本地区申报项目及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项目择优排序后,将推荐文件和《湖南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扫描上传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并于2026年8月10日前报送纸质文件一式2份(只需红头文件和项目汇总表,不需要项目资料)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一处,并将项目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sgcjxzb@163.com。
3.遴选认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程序组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对通过评审的产品,在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查通过的产品,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2026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名单。
联系电话:陈聪,0731-88955398
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222.244.103.250:8181/pmp/a/login#
邮箱:sgcjxzb@163.com
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邮编:410004
附件: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