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26年04月28日 09:15 【字体: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省直管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62号)相关工作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1、2025年度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

2、2025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3、2025年度绿色智能计算奖补资金

二、评价内容

(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主要包括市县是否及时拨付资金、项目单位承诺的相关配套资金是否按时到位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计划使用资金,有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有无浪费行为,有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

(二)项目申报和实施情况

主要包括:项目单位申报资格是否合规、申报材料是否客观真实、申报项目与有关规定是否相符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规范项目单位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投资和建设任务,是否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项目实施支撑条件等情况项目调整、验收、终止等过程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等。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对照三级绩效指标的年度指标值,逐项填写全年实际完成值。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评分为优、良、中、差4,各部门、单位分别按照100—90(含)、9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分值。

(四)未完成或超过绩效目标较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绩效目标值较多(30%及以上)的项目进行分析,说明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工作组织

(一)项目单位自评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时通知辖区内项目单位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自查,非涉密项目进行线上评价项目单位登录“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在线填写2025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基础数据表、项目绩效内容、调查问卷,并将加盖公章的绩效自评报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上传涉密或敏感项目进行线下评价项目单位按要求完成自评工作,并将调查问卷、绩效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资料报送至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省直管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收齐相关项目自评资料后报送至所在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绩效评价时未完工的项目,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督促项目单位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并补充完善自评资料

(二)市县主管部门自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负责本级以及非财政省直管县的绩效自评工作,各财政省直管县的绩效自评工作由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非涉密项目自评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线上审核涉密或敏感项目进行线下审核,并视情况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在核查无误的基础上对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根据核查分析和现场评价情况,分专项形成绩效自评综合报告上传至“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涉密或敏感项目的部门自评报告项目单位自评报告由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收齐后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工业和信息化厅现场评价。我厅将2025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中抽取部分项目(项目个数不少于项目总数的30%,资金量不少于资金总量的40%),并从有关处室(部门)和第三方抽调工作人员成立4个小组对抽取的项目进行现场绩效评价评价项目和评价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按时报送资料。项目单位和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于5月8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并将相关资料上传至“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涉密或敏感项目自评资料经脱密处理后由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收齐,于5月8日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加强督促整改。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及时将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意见反馈项目单位,督促整改。对整改完成的项目要给予肯定性的结论,对整改不落实或者不到位的,应根据情况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提出调整或收回资金的建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财政厅依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强化结果应用。每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完成情况、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对存在未上报、不通过或整改状态的项目以及其他不配合绩效评价情况的项目单位,将取消后续年度项目申报资格。对绩效评价整改落实不到位或推荐项目整体质量不高的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将相应调减下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额度。对项目无法完成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项目单位,将收回专项资金并列入项目管理系统“黑名单”,且3年内不予资金支持。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指派1名联络员,负责对接和配合现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的有关工作,联络人员名单于58日下班前发至邮箱liushiye2022@qq.com。同时请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辖区内财政省直管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联系人汇总,届时交现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2项目单位和部门报告模板等自评附件资料请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平台公告栏下载涉密或敏感项目自评报告模板资料相关业务处室通知市州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领取,再由市州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供至相关项目单位

3、请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协助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组安排行程和车辆,食宿、车辆等费用由现场绩效评价工作组统一结算。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和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绩效评价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务处刘诗烨,0731-88955341

        项目管理系统技术负责人窦英埼,073188955465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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