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有关单位、服务机构、服务专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推动《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工信中小服务〔2025〕133号)落地,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出海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现公开征集一批专业能力强、服务效果佳、市场口碑好的中小企业出海服务机构和服务专家,拟在“万帆耘海行动全国行-走进湖南”专场活动上发布推介,便于有出海需求的中小企业自主选择对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要求
(一)中小企业出海服务机构
为中小企业出海提供政策咨询、市场开拓、国际人才、管理提升、跨境金融、权益保护等服务的市场化专业机构。
要求:1、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时间3年以上且近3年内无严重失信或违法违规记录。
2、具备服务中小企业出海的基本条件和专业团队,能提供标准化或定制化服务产品,拥有一定数量的成功服务案例,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知名度。
(二)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家
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从事中小企业出海研究和国际化发展相关工作,愿意参与中小企业出海公共服务工作,在出海服务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学者。
要求:1、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2、熟悉企业出海服务领域的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或5年以上实践经验。
二、征集时间
首批征集从即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前。
三、申报流程
本次征集遵循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和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请各市州工信局广泛宣传,组织有意向的服务机构填写《湖南省中小企业出海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1),初审后形成出海服务机构推荐汇总表(附件2),将汇总表和审核后的各服务机构申请表两份资料(可编辑word版汇总表,各服务机构申请表盖章版扫描件)压缩打包,于6月20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发送至我厅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电子邮箱(gxtzxfwc@163.com),邮件主题为:XX市(州)出海服务机构推荐材料。
(二)请各市州工信局及有关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专家自愿申报出海服务专家,申报人如实填写《湖南省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家申请表》(附件3),经单位同意后,于6月20日前将申请表(可编辑word版,单位盖章版扫描件)、佐证资料(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理论研究成果或服务案例等)压缩打包发送至上述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XX(专家姓名)申报出海服务专家材料。联系人:罗建琳,0731-88955345。
附件: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