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
为全面掌握我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业)运行情况,充分发挥统计的决策参考作用,推动全省软件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信息通信业统计调查制度>等8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4〕18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信息通信业等8项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工信厅运行〔2024〕77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软件制度》),现就做好软件业2024年统计年报和2025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按照“应统尽统”和“在地统计”原则,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且从事以下相关业务的企业应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一是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企业;二是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三是主要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或数据服务的企业。软件行业类型包括软件产品、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安全、嵌入式系统软件四大类。
二、工作任务
(一)组织企业开展统计数据填报工作。市州工信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在工信部信息产业运行监测平台(https://xxcyqiye.miit.gov.cn)注册并根据要求及时、如实填报统计年报和月报(已注册企业不需要重新注册)。
(二)做好数据审核上报工作。市州工信局软件业统计工作负责人要根据要求及时在系统内审核企业报表上报至省工信厅(管理端登录网址:https://xxcyguanli.miit.gov.cn)。
三、上报时间
(一)2024年统计年报。
年报调查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数据。年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财务指标、主要业务指标、软件业务收入分类、人工智能业务指标(如有相关业务)五个部分。企业须在2025年3月10日之前完成报表填写上报工作。各市州工信局应于3月20日前完成年报审核上报工作。
(二)2025年月报和季报。
(1)部确定的重点企业(名单另发)。《软件制度》中确定的软件前百家企业、重点企业和工业数字化转型服务重点企业填报重点月度报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月报表》,月报于月后14日前完成填写上报工作。《软件制度》中确定的重点企业和工业数字化转型服务重点企业分别填报季度报表《核心产品发展情况表》《工业数字化转型供给能力情况表》,季报于季后14日前完成填写上报工作。
(2)其他企业。填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月报表》,应于每月10日前填写上一月度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月报。月度统计应统计从1月至填写月份的累计数。各市州工信局应于每月14日前完成月报审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州工信局要高度重视软件业统计工作,扎实做好组织发动、数据审核等工作;纳统企业要切实履行职责义务,严格执行《统计法》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认真做好软件业务数据填报工作。
(二)注重质量。纳入统计范围企业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控制管理细则》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
(三)明确责任。各市州工信局和纳统企业都要指定专人负责软件业统计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各市州工信局负责软件业统计的工作人员名单于2025年3月3日前报省工信厅信软处。
(四)加强考核。每季度对软件业统计工作进行考核,对未按要求定期填报统计报表的企业,将不列入相关政策扶持范围。
联系人:省工信厅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 王静,0731-88955462;电子邮箱:hnjxwrjc@163.com。
湖南省软件行业协会 秦利,许琳,0731-84461143,18073110995,19907318778。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