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
按照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4〕23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条件
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二、“揭榜”方式
1.“揭榜”企业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点击“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http://zjtx.miit.gov.cn/),进入发榜揭榜专区,填写相应信息,下载打印《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并上传研发能力佐证材料。
2.中小企业的“揭榜”申请将汇总推送至“发榜”大企业,“发榜”大企业就每项需求选择1-3家“揭榜”中小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
工信部中小企业局《通知》及相关表格可通过以下网址查询:https://www.miit.gov.cn/jgsj/qyj/wjfb/art/2024/art_5db72345dd714d9ca70b27841b56b85b.html。
三、资料报送
纸质资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含研发能力佐证材料)各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印章,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可编辑电子版《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发送至邮箱fzc@gxt.hunan.gov.cn。
四、工作要求
请各市州工信局及时将《通知》转发至辖区内中小企业,特别是确保优质中小企业“应知尽知”;做好《通知》解读工作,积极组织和发动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参加“揭榜”,对“揭榜”企业加强指导服务。
联系人及电话:董觉,0731-88955420
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410004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