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残联、市州委宣传部、网信办、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卫生计生委、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安监局、总工会、团委、妇联:
残疾风险伴随每个人,残疾预防与个人健康、家庭幸福、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预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相继出台了《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2017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将每年8月25日设立为“残疾预防日”。为组织开展好全国第一个“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近日,中国残联等十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次“残疾预防日”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17〕50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具体要求如下:
一、今年8月25日是全国第一个“残疾预防日”,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残疾预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今年“残疾预防日”活动主题是“推进残疾预防,建设健康中国”,各相关部门要围绕残疾预防核心知识,认真组织开展与本行业相关的“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增进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推动残疾预防事业加快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三、按照《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职责分工,各级残联要主动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分工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共同组织开展好相关工作。
四、各地要以组织开展“残疾预防日”活动为契机,积极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抓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贯彻实施,完善工作机制。
五、各市州要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区“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于2017年9月4日前报送省残联康复部。
联系人及电话:汪 薇 0731-84619534
电子邮箱:10244388@qq.com
邮寄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纬二路89号(省残联康复部)
附件:残疾预防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