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湘财企〔2016〕44号)、《关于“绿色公交”推广奖补资金的申报通知》(湘经信装备〔2016〕669号)的有关要求,经市县申请,市州推荐、相关省直部门评分等程序,“绿色公交”试点县市评选结果已出来(详见附件)。为确保公平、公正,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 日至 日(5天)。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省经信委提出反馈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凡匿名提出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绿色公交”试点县市评选结果明细表
受理单位:
1、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装备工业处;联系电话:0731-88955531(兼传真);工作邮箱:hnsxnyqctgb@163.com。
2、湖南省纪委驻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组;联系电话:0731-88955382。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省经信委办公楼917(邮编:410004)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16日
附件
“绿色公交”试点县市评选结果明细表
序号 | 县市名称 | 综合得分 | 排名 |
1 | 宁乡县 | 74.50 | 1 |
2 | 安化县 | 45.33 | 6 |
3 | 新化县 | 45.00 | 7 |
4 | 湘乡市 | 49.33 | 5 |
5 | 醴陵市 | 63.50 | 3 |
6 | 平江县 | 41.67 | 8 |
7 | 耒阳市 | 73.67 | 2 |
8 | 江华县 | 39.17 | 9 |
9 | 隆回县 | 50.83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