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直单位工程师职称评审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9月23日 00:00 【字体:
  

省直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有关职称工作的安排,现将2016年度省直单位工程师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企业的职称评审仍按原办法实行。
  2、事业单位须在岗位设置的中级职数内进行申报。
  二、时间安排

省属企业、事业单位应在20161110日前按要求将2016年度工程师申报材料报送我办。
  
三、评审工作要求
  1、各单位申报材料经我办资格审查后方可组织评审。
  2、省直企、事业单位通过率仍按照不超过70%执行,并在123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其职称的确认时间从20161231日开始计算。逾期未完成评审的,从其评审通过的下月起开始计算。
  3、符合初任中级职称条件的人员需一并报送相关材料。
  4、无自主评审权的单位,或有评审权但不准备组织评审的单位,应开具委托评审函,并按时将相关材料报我办。
  5、各单位须以省直厅局或总公司(企业)的名义统一上报(其中已划转省国资委的单位,按省职改办要求由省国资委统一组织申报),我办一律不接受个人或下属单位直接申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职称评审需提供的材料为: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见附表1);
  (2)《参评资格审查材料》;
  (3)《参评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4)《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见附表2);

5)《参评人员评审材料》。

省直厅局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省直厅局职改办关于确认评审结果的报告;
  (2)参评人员投票表决表复印件(含评委签字)及其它材料;

3)评审通过人员的证书编号;
 
 2、报送职称认定需提供的材料为:
  (1)省直厅局职改办关于认定职称的报告;
  (2)《认定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3)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职务的,需填写《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一式两份(见附表3),提供初任人员的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及历年考核表并加盖省直厅局职改办公章。其中,申报初任工程师的,所学专业须为工学类专业(学位为工学硕士)。

4)调入认定的,需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认定表》两份(见附表4),并提供原职称评审表、任职文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外语、计算机等相关材料并加盖省直厅局职改办公章。其中调入本省企事业单位后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且有岗位职数(企业不需岗位职数),则予以受理并办理确认手续;如调入本省企事业单位后,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则不予受理,待转入到专业技术岗位上后再予以确认。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表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doc
附表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doc
附表3-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doc
附表4-专业技术职称认定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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