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军工民爆生产企业:
为顺利完成2016年度我省地方军工民爆安全技术改造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拨付工作,现就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军工民爆生产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新建或技改项目应为工信部安全生产司或我委立项备案的项目及相关配套项目。
三、申报资料
1.补助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立项备案复印件;
3.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或验收专家意见复印件;
4.项目资金来源、投资概算表或核算表;
5.经济效益证明材料;
6.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和数量
1.各军工民爆生产企业按通知要求向我委申报。
3.每个企业法人限申报1个项目。
五、申报要求
1.享受过国家或省级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重复安排;
2.项目申报文件资料纸质材料应报送2份;
3.项目申报截止日期8月16日,过期不予受理。
省经信委(国防科工院)地址:长沙市迎宾路238号,邮编:410011。联系人:王小博,电话:0731-84666085。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