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工)信委:
为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准确把握运行态势,加强重点监测分析,现就做好全省工业经济运行100家重点监测协调和100个新增长点专项调度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度对象
《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工业经济运行重点监测协调企业和新增长点名单》(湘经信运行[2014]55号)中确定的100家重点监测协调的企业和100个重点监测协调的新增长点情况。
二、调度内容
1、企业主要产品产销存、主要财务指标、主要生产指标;企业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生产要素价格变化情况以及企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2、新增长点投产或建设总体情况(已投产新增长点数量,占计划或预计情况,与2013年同比情况及特点等);已投产新增长点运行情况(主要产品、产值、产量、销售及达产情况);未投产新增长点进展情况(未及时投产原因,目前建设进展情况、预计投产时间等)。
三、相关要求
1、加强重点监测协调企业和新增长点调度工作,定期分析重点企业生产运营和新增长进展情况,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畅通联系渠道,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2、认真调度相关企业和新增长点情况,将相关调度内容形成文字材料,并如实填写重点监测协调企业运营情况表(详见附件1)和新增长点建设进度调度表(详见附件2),及时上报情况。将相关文字材料和表格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省经信委经济运行调节处邮箱(2212159@163.com)。全省工业经济运行重点监测协调企业和新增长点名单到相关网站下载。
联系人:省经信委经济运行调节处 谷平华
电话:0731-88955525(兼传真)。
邮箱:2212159@163.com。